| 索 引 号 | 01426719-5/2021-00158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海州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海州区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年2月8日,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11号)。现就文件精神进行以下解读:
一、该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提升文旅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推出系列文旅消费措施。制定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激励举措,开通旅游直通车,串联全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旅游景区、重点商业街区,实现景区交通无缝对接。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加大孔望山、桃花涧和民主路智慧景区建设力度,在实现智慧票务、智慧停车基础上,增加自动语音讲解、一站式服务等功能,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推进景区实行门票和景交车票一票制。继续执行重点景区弹性门票制度,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淡季景区全免费政策,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发放连云港旅游消费券、海州旅游消费券等,组织城市近郊旅游,实施旅游年票智能化提升,发挥旅游年票的旅游通票功能,大力推进旅游便民惠民。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依托传统节日,筹划“文旅海州·燃动全城”系列活动、“我和我的祖国”广场文化活动等;深挖文化优势,广泛开展孔子文化旅游节、海州区非遗文创节等文化惠民活动。结合群众性文艺作品创作展演,每年举办“文化旅游消费季”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产业支持力度,组建文化和旅游金融事业服务团队,在符合国家《金融法》规定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设计特色金融产品,向文旅行业单位提供全覆盖、一站式金融服务,并在贷款定价、融资期限、服务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服务文旅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
(二)扩大文旅消费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演艺单位(机构)深挖海州特色文化资源,采取合作、引进等方式,打造主题鲜明、地域特色浓郁、具有消费潜力的旅游演艺产品;引导鼓励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合理增加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文旅融合消费项目,举办“文创海州”文化旅游商品及城市伴手礼创意设计大赛等,加大海州区特色旅游文创商品开发和营销力度;每年引进高端文化产品,加大优质文旅消费产品供给。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等对文旅开发方面的支持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高品位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旅特色示范街区;建设一批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租赁式旅游车辆等文旅服务项目;依托美丽乡村建设,设计乡村旅游精品路线,规范旅游民宿市场,引导推动高星级旅游民宿建设;打造一批高等级绿色旅游酒店和文化主题酒店。
(三)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持续推进“一心两核三轴”全域旅游格局构建,打造环锦屏山景区和海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立足锦屏磷矿近现代矿业发展历史脉络,创建锦屏磷矿文旅综合体。支持旅游业创新、融合发展,着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古城游、网红“打卡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促进民俗风情、传统演艺、民间特色产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驻景区、文化街区。鼓励借助5G技术,打造虚拟和现实相结合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旅消费业态,指导支持景区编排东夷祭祀等实景演义项目,发挥会展、节庆活动的引领作用,引导文旅行业单位积极参与,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支持举办大型电竞赛事,鼓励电竞企业和旅游度假区合作开发休闲度假电竞产品。
(四)提高文旅消费便捷程度。推进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旅游,不断提升全区3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程度,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移动支付覆盖度,优先部署5G通信网络。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鼓励使用移动支付。鼓励把文化旅游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旅消费网点。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文博场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继续优化“旅游惠海州”惠民平台,有效整合海州旅游公交线路,建设区级游客集散中心和10家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做好旅游交通换乘服务和咨询服务。强化导游员培训管理,培养国家金牌导游,并对金牌导游进行表彰奖励。
(五)构建文旅消费便利化体系。依托海州区位优势和友城资源,积极组织旅游推介。整合现有文旅资源,创新宣传和营销模式,综合利用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对海州进行立体营销推广。完善提升景区景点、文博场馆、餐饮住宿、娱乐购物、车站码头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推进高铁旅游发展,逐步完善与连云港站相配套的购物、娱乐、餐饮、住宿等相关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开发面向高铁到达地区游客的旅游路线、旅游演艺和特色商品,进一步做大文旅市场。完善投融资环境,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旅消费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入境游客移动支付方案,提高游客消费便利性,构建旅游便利化体系。
(六)促进假日和夜间消费。推进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灵活合理安排带薪年休假。研究把握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费规律,强化出行预警,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游客信息。鼓励景区景点、消费商圈周边机关事业单位在旅游高峰期协助提供停车便利。大力发展夜游经济,提升传统商贸业,重点开发夜间文旅产品、项目和消费活动,做响做靓“孔子文化旅游节”等文旅品牌,推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丰富文旅街区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策划打造夜间演艺文旅项目,支持打造“港城小戏台”“非遗小剧场”等特色夜间文旅精品展演舞台,营造出市民和游客可触可感的文旅消费场景,重点打造盐河巷、民主路、海州古城夜间消费集聚区,激发夜间文旅消费潜力。开发一条经典夜游线路。优化夜间交通环境和城市管理,科学制定文旅消费集聚区周边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和周边停车位管理。
(七)加大文旅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使用合法合规的客运车辆,打击各类涉文涉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健全行业相关标准和信用体系,完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红黑名单”管理机制,推进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地,着力保障文化旅游行业单位的服务质量,为守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旅游服务,提升文旅消费者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