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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0-0004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 的实施方案》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 的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19-06-21 10:59 阅读次数:


《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

的实施方案》解读


2019年6月11日,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的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9〕48号),现就文件精神进行以下解读:

一、什么是专门岗位。

针对转业下岗(失业)志愿兵和转业士官,采集的由政府财政资金保障,各单位提供的公益性岗位。

二、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一)背景。2000年前后,因企业改制,造成大批人员下岗失业,其中有一部分是为国家国防事业作出贡献的转业军人,这批人员现已临近退休,再就业比较困难。近两年,有组织进京去省上访不断,社会矛盾相对突出,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

(二)意义。为解决下岗(失业)志愿兵和转业士官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使他们生活有稳定的保障。

三、哪些人可以安置上岗。                

1998年之前转业的下岗志愿兵。1999年之后转业下岗或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具备劳动能力,无违法记录,经本人申请。

四、如何进行人员管理和合同签订。

根据本人户籍地,由各镇街自行安排岗位,服从各镇街管理,合同由用人单位根据情况签订。

五、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

扣除“五险一金”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9年每人每月3825元标准。计算方法:扣除五险一金后个人实发工资1830。五险一金按本市区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确定,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养老16%、失业0.5%、医疗7%、生育1%、工伤0.2%,公积金12%,小计1236元。个人缴费部分养老8%、医疗2%、失业0.5%、公积金12%、小计759元)

六、专岗工资由什么渠道解决。

按现行财政体系,由各级财政解决。


原文链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 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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