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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5-00023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5-06-09 16:01 阅读次数:

关于《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66日,海州区人民政府印发《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海政规发〔20253号)。现就文件精神进行以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推动海州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领先的律师人才队伍,结合连云港港口经济、海洋经济特色,重点培育海事海商、跨境贸易等涉外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编制该办法。

二、编制过程

为做好本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工作海州区司法局成立了文件编制小组,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我区律师行业发展的相关建议和提案,借鉴江苏省苏州市、南京市江北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浙江省衢州市、宁波市等地出台的支持办法或举措,形成办法初稿。2025218日,组织区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们召开专家意见征询会,对办法出台的法律依据、鼓励支持的范围、奖励政策的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根据专家论证反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主要集中在对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奖励方向、律师队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政策等方面,形成征求意见稿。31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310日,通过政府办公系统对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的通知,收到财政局反馈“建议该扶持办法开展评审论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的建议。310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反馈的审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317日,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第二次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果为“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321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委人才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律师代表参会,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325日,第三次提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结果为“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326日,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为通过。最终形成《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

三、主要内容

《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共五章十三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介绍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及法律依据。

第二章扩大律师人才队伍规模部分,主要介绍了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强律师队伍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鼓励措施。

第三章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部分,主要介绍了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完善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律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措施。

第四章优化律师执业环境部分,主要介绍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第五章附则部分,主要介绍了办法的试行时间及有效期,本办法自20258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7731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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