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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1-0014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1〕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06-07 10:22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19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2


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美丽海州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海州区2000年底前建成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改造小区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短板,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安全运行水平、居住环境品质和居民满意程度。科学排定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形成较为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要求

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海绵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结合,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等保护利用水平,整体谋划、部门联动,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美好居住社区。

(三)实施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主要针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镇街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界定整治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改造内容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大类,对老旧小区及其周边区域设施环境进行丰富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包括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通信光缆、生活污水收集、垃圾分类设施、公共厕所、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库(场)、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均在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小区一政策实施。具体技术标准按照《海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执行。

二、责任分工

建立区级全面统筹,镇街负责实施,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按照成片改造和重点改造相结合、产业发展和改造相促进、基础改造和完善提升改造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社区居民改造意愿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朱伟哲任组长,副区长于卉、林秀兰任副组长,各镇街、区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区长林秀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考核等。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制定及推动实施。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编制、改造标准制定;负责审定老旧小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各镇街的老旧小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会同发改和财政部门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补助资金支持;做好项目日常调度、统计上报、督导考核和评价等工作。

(二)各镇街。负责制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资金预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负责改造项目调查摸底、方案公示、意见收集、现场协调及工程管理等工作;开展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和改造项目的现场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做好日常宣传、居民动员和维稳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及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资金,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来筹措项目资金,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负责指导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土地规划等手续,指导制定老旧小区配套公共及社会服务设施的用地政策;按照规划职能,提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意见。

(六)区审计局。负责做好计划内项目审计工作。依法对有关单位实施的项目内部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七)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改造等工作。

(八)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九)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垃圾分类收集及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和指导执法主体对老旧小区违章建筑进行查处,督促属地街道(镇、场、园)对认定的违章建筑开展违法建设整改。

(十)区行政审批局。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批。

(十一)区商务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家政服务、便利店、社区商业等健康发展。

(十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区域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改造提质及旅游发展工作,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等保护利用水平。

(十三)瀛洲集团。瀛洲集团及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对接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及审批监管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协助做好招投标工作;负责各改造项目的主要建筑材料、产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各镇街深入做好群众工作,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作为凝聚民心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科学策划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重点对辖区内2000年底前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老旧小区数量、住宅楼栋数、户数、面积、征求小区居民改造意愿、改造需求等基本情况,将多数居民同意改造的老旧小区逐步纳入改造计划。

(二)项目确定。各镇街按照一小区一政策原则,按照清单+标准”“必选+可选的思路,对拟实施改造的小区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在小区公示7天后,根据居民意见修改完善,报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各镇街上报的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城管、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查,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环境污染前提下,审核确定年度项目改造计划。

(三)组织实施。各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优化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确定监理及施工单位。

(四)监督管理。项目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实施主体及时组织审计机构进行跟踪审计,确保改造过程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加强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和施工标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公司、建筑材料和产品,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项目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五)工程竣工验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由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和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各方共同进行验收。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六)工程移交和运营维护。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移交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护。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以红色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实现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在小区运营达到收支平衡前,街道社区要参与小区的运营管护,承担平衡缺口资金;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尽快实现小区收支平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各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改造项目定期组织监督、指导,确保改造合规合法、工程进度及质量符合要求、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使老旧小区改造真正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部门较多,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镇街、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合力组织实施。

(三)开展试点示范。选择部分改造项目,重点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在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机制,研究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方式方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和做法。通过试点,基本实现全区老旧小区实施共同缔造、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品质、完善社区治理的改造提升总体目标。

(四)加强督查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评价机制,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评价。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2日印发


解读链接:关于《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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