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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6711-X/2024-0000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4-06-04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司组〔2024〕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1
阅读次数:
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司法所: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怀忠同志,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
朱建武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及局安全生产工作。
张晓兵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大队)以及计财装备工作。
万 倩同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政工科、行政应诉及备案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协助陈怀忠同志做好党建工作。
王晓晨同志,党组成员。分管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孙兴春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晓兵同志分管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同时,为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行政效能,根据领导分工和工作需要,设置领导AB岗,具体如下:
朱建武同志和万倩同志互为AB岗;张晓兵同志和王晓晨同志互为AB岗。AB岗实行工作互补机制,如A岗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由B岗代替其履行职责。
中共海州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6月4日
海司组〔2024〕5号:关于调整局领导干部分工负责事项的通知(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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