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31-2/2024-0002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技能人才 政府津贴 | ||
时 效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新区各园区办、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育高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关于印发〈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委人才办〔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时间
(一)申报对象
在海州区生产制造业企业中直接从事一线岗位工作,法定退休年龄内,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人才,经连云港市人社局推荐或组织评审(含考试),首次获得生产制造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含)以后。
(二)申报时间
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采取集中申领制,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发放标准
(一)高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对首次获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个人10000元、20000元政府津贴补差奖励。
(二)高技能人才
对首次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个人5000元、8000元、10000元、20000元、30000元政府津贴补差奖励。
政府津贴分三年发放(4:3:3)。
三、申领流程
(一)申报方式。人才按要求向企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身份证、参保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技术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企业审核确认盖章后,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至海州区人社局。
(二)受理审核。由海州区人社局进行受理、初审,重点核查人才职称、技能等信息,审核无误后报海州区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审批。
(三)公示核准。审批通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根据公示结果确认获批名单。
(四)津贴发放。海州区人社局将津贴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人才。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报工作是落实海州区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将奖励政策及时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技能人才。
(二)申请津贴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三)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档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海州区人社局449办公室,申报材料单子档发送至邮箱:hzrc449@126.com,咨询电话:0518-83089249,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
附件:1.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请表
2.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汇总表
中共海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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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居住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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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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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何时进入 本企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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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 |
社保缴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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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
职称名称 |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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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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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 £ |
职业(工种) |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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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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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名 |
本人申明:本人对以上申请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虚假瞒报谎报伪造等情况,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年 月 日 |
申报企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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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委人才办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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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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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2
海州区高技术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汇总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学位 |
工作职务 |
职称/技能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