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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7180-5/2018-00046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1-02
标 题 关于下达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三批)
文 号 海民发〔2018〕61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海民发〔2018〕61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三批)各民政办: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连民福〔2017〕10号),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将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
时 效

关于下达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三批)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02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18〕61 

 

 

关于下达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三批)

 

各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连民福〔2017〕10号),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将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保障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评估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或交通等支出,不得截留、挪用。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将建设经费发放到位,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海州区2018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海州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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