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7180-5/2018-00041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0-31
标 题 关于下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18〕5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海民发〔2018〕58号关于下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部分养老机构2018年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补助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不得截留、挪用。
时 效

关于下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10-31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18〕58

 

关于下达养老机构消防设施

改造补助经费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部分养老机构2018年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补助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不得截留、挪用。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将补助经费发放到各相关养老机构。

 

附件:海州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补助经费一览表

 

                                海州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