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7180-5/2018-00020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5-02
标 题 关于下达2018年度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的通知(第一批)
文 号 海民发〔2018〕2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海民发〔2018〕20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的通知(第一批)各民政办(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2018年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下达给你们。
时 效

关于下达2018年度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的通知(第一批)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5-02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1820

 

关于下达2018年度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的通知(第一批)

 

各民政办(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2018年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18年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下达给你们。

此次下达经费专项用于我区各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主要用于保障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等,不得用于其他场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或交通等支出,不得截留、挪用。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时将建设经费发放到位,以提升乐龄生活馆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海州区2018年度部分村(居)乐龄生活馆建设补贴分配表(第一批)

 

海州区民政局

2018年5月2日

附件:

附件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