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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7180-5/2021-00001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标 题 |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市级) | ||
文 号 | 海民发〔202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市级)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01
阅读次数:
海民发〔2021〕1号
海州区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市级)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民政办、养老服务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14〕108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连民福〔2017〕11号、连财社〔2017〕160 号)、《关于下拨2020年度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连财社〔2020〕151 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市级)补助下达给你们。
此项经费专项用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运营,可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水电、耗材、为老服务活动开展等费用,不得用于其他场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或交通等支出。望各单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体系目标任务的完成。为体现公平公正,此次下拨经费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核查评估后审定的。市民政局将于2021年3月底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附件: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分配表
海州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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