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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2-0/2019-0001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4-04
标 题 关于交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事项的通知
文 号 海城管发〔2019〕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交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事项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3月27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区长、区安委会主任单晓敏在我区分会场召开续会,对抓好当前安全防范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月29日上午,区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万闻华就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时 效

关于交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事项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04 阅读次数:

关于交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任务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327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区长、区安委会主任单晓敏在我区分会场召开续会,对抓好当前安全防范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29日上午,区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万闻华就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区领导要求,结合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海城管发20199号)中所列的排查整治内容,现有关事项交办如下:

一、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解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全面做好分管领域生产工作。

具体见附表《海州区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二、具体要求

(一)环卫处、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局机关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将发现的问题填入《检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7日前报局办公室王慧处。

(二)环卫处、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检查排查与隐患整改同步,严禁"以处罚代替整改、把痕迹当作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线索收集上报的及时性,对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83085508

电子邮箱:27515186@qq.com

附件:1.海州区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2.检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944

11号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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