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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4-00049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4-07-29 10:00 阅读次数:

李正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宿行业,提升价格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民宿行业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做好民宿行业的管理工作,需要市场监管、发改、商务、文旅等多部门的各尽其责、有机协同。关于您提案中提出的“价格不透明,建立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制定统一的定价标准”的建议,海州区发改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旅游民宿价格不是政府定价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消费者享有明白消费、自主选择的权利。

关于您提出的提高民宿服务质量的建议,海州区商务局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旅游民宿监管管理、执法检查、支持扶持等工作。将共同筹划建立文旅商消费联盟,引导住宿酒店与景区联动,进一步集聚人气和消费活力,不断优化消费服务内容,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关于您提出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建议。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元旦、五一、国际长假等重大节日期间,定期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并在全区酒店民宿进出口、通道或醒目处张贴,督促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倡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合理制定客房价格,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于相关投诉举报,第一时间查处核实,对经查实确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议。针对旅游民宿等新兴行业,海州区发改局多措并举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广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印发《关于加强信用报告推广应用的通知》(海信用办〔2024〕1号),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资源交易、评先评优等事项中,纳入信用报告查询和应用环节。二是优化守信激励力度。给予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更多正向激励、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营造诚信致富、守信致远的市场氛围,形成更加健康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限制约束。同时,实施信用修复,鼓励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氛围。

最后,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海州区各相关部门给予监督和支持。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联 系 人:陈秋

联系电话:18961361692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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