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5-00108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海住建复〔2025〕40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谢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生活垃圾“安家”让小区环境“美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对辖区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调研,您的建议针对性强、贴合实际,为我们物业管理小区改善环境卫生工作提供重要思路,结合我市2021年出台了《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一、已开展的工作措施
(一)推进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升级,完善设施引导投放:目前我区181个小区在设置了小区垃圾分类点、垃圾分类箱等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建成472个垃圾分类房,统一配备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楼道入口或单元门口合理设置带盖封闭垃圾桶,张贴“禁止楼道堆放生活垃圾及乱堆乱放”提示标语,引导居民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减少楼道内垃圾滞留。
(二)加强清运管理:物业企业已在日常工作中优化生活垃圾清运路线和频次,确保做到“日产日清”,尤其针对夏季易腐垃圾增多的情况,适当增加清运次数,以减少异味产生。定期组织对小区垃圾收集点及周边区域的清洁、消毒,对堆积的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小区整体环境。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组织社区、物业对辖区内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堆积的废旧家具、纸箱、杂物等垃圾,重点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堵塞逃生路线的违规堆放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增加公共区域的卫生巡查频次,对居民随手丢弃垃圾、堆放杂物等行为及时劝阻和引导,对拒不整改的情况,联合社区进行协调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设施布局:明确物业企业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管理责任人,引导物业联合社区,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更加科学的规划垃圾收集点位置和数量,计划在尚未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以及现有垃圾分类设施配备不足的小区,新建141座垃圾分类房(亭),避免选址不合理导致的居民不便或环境影响,进一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减少生活垃圾混合污染。
(二)强化宣传引导: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社区通过公告、线上平台、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配合城市管管局每年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广泛动员业主参与进垃圾分类,持续增强业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大家养成规范投放垃圾的习惯。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管理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区垃圾收集、清运环节的日常管理;建立居民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垃圾处理相关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政府引导、物业负责、居民参与”的共治模式。开通小区卫生、楼道卫生问题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监督;联合消防、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居民监督”的管理闭环。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卫生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持续发力解决生活垃圾“安家”让小区环境更“美颜”问题,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