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4-00120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区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海卫复〔2024〕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李起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医美机构: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海州区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对生活美容场所进行排查,工作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海州区卫生监督所对生活美容机构排查活动,查看其是否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核准的许可项目进行生活美容服务,是否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隆鼻、隆胸、抽脂、割双眼皮、注射美容针、祛痘、激光祛斑、脱毛、中药灌肠、针灸减肥、洗文身、射频、超声治疗等医疗美容项目);
二、签署承诺,拒绝医美
海州区辖区内所有生活美容机构签署《海州区生活美容场所拒绝医疗美容承诺书》,承诺不非法开展任何医疗美容项目,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所核准的许可项目及告知书中所提到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生活美容服务。
三、张贴告示,警示顾客
执法人员在生活美容机构醒目位置张贴“本场所非医疗机构,不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告示,以图文形式直观告知消费者该场所为非医疗美容机构,无资质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并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消费者在本单位发现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可向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
四、依托举报,重点查处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已查实的非法医美场所及未查实的非法行医投诉举报重点场所的监督频次,确保打击工作落到实处,防止非法医疗美容行医行为死灰复燃。
五、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同时告知消费者如何区别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如何判断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医师是否正规等方面知识,倡导群众“珍爱健康保护美丽”,增强了社会公众的识假辨伪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医疗美容。
六、指导镇街,移交线索
由于“放管服”改革,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及部分行政执法相关权限已下放至镇街,海州区卫生监督所要求现场相关科室做好与镇街的协调指导工作,对生活美容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非法医疗美容线索及时移交卫生监督部门。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从执法监管角度保证医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
联系人:伏晓
联系电话:80277007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