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5-0007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发〔2025〕7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5〕78号
关于印发《海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海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国家、省、市碳达峰碳行动部署和要求,统筹做好全区碳达峰工作,结合海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原则,系统推进各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十四五”末至“十五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完成市定低碳指标;到2030年,全区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如期达峰贡献海州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领域达峰行动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具有海州特点的“359”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集群。积极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培育绿色工厂和园区,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高新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参照执行,以下事项不再单独列出)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能控制政策,遏制违规新增产能。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新上项目进行严格的能耗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建立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推动重点行业能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海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低碳转型行动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推动太阳能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浦南镇、板浦镇、新坝镇等“渔光互补”产业融合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园区和居民利用屋顶资源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一体化建筑,提高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比例。(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资源局海州分局、区住建局,海州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煤炭消费控量提效。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力争实现发电煤耗逐年下降。加强油气资源保障能力建设,提升供应调度和应急响应智能化水平。在交通、建筑、居民生活等领域有序推进电代油、油改气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海州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鼓励企业购买使用绿电,提高绿电在全社会用电中的占比,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的绿色转型。积极推进全区微电网创新发展,打造建筑楼宇、智能制造、园区综合等微网示范项目。积极参与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响应调节服务。(区发改局,海州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科学优化用能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和碳排放监测,定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结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方向、重大项目布局等情况,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海州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础设施助力节能降碳。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降低能耗水平。推广高效低能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现有设施,提升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推进环境治理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建立运行监测平台,提高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海州生态环境局、区数据局,海发集团,海州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健全城镇循环发展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结合垃圾分类设施布局,统筹建设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优化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海州生态环境局,瀛洲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生态循环农业高质量发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增施有机肥等技术,增强种植业固碳能力。完善高标准生态化池塘建设,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绿色养殖模式,增强渔业生物固碳能力。(区农业农村局、海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产品生产与工艺流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清洁燃料替代,推动废弃材料或产品的回收加工,开展企业生产废弃物、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推进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减少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海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乡建设达峰行动
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加强生态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保障河湖生态及防洪排涝空间。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留拆改”并举,鼓励绿色节能改造,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区住建局、市资源局海州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的应用,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资源局海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资源局海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低碳行动
推动交通物流降本增效。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构建多层次立体综合交通体系,提升运输网络效能。加强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推进连云港“一带一路”临港物联智谷、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多式联运示范。(区交通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低碳运输装备。开展物流配送、环卫等领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探索氢燃料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推行无人配送物流服务。在居住区、园区、办公区、商业综合体等布局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智能设施,在老旧小区推广共享充电模式,打造低碳示范项目。(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推动完善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优化升级“公交+慢行”低碳出行体系,引导共享电动车、共享单车行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城区重点商圈、商务区域和重要枢纽站周边必要慢行道改造或建设,提升慢行交通系统舒适性和便捷性。(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加强低碳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能源、产业、碳汇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动火电机组提效降碳,深化风能、太阳能等零碳能源转换储运技术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申请绿色低碳技术专利,推动技术市场化应用。(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组建低碳创新平台。依托海州区(高新区)科创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建筑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整合现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成果转化平台等资源,打造绿色低碳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开展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技设施、高水平研究基地和科研项目,加强能源专业人才培养,为低碳转型提供人才保障。实施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借助多级引才引智工程,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将绿色理念融入社会规范,增强全民节约、环保和生态意识。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商场、建筑等创建取得积极进展。(区发改局、区妇联、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城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与属地联动机制,衔接国家、省、市碳达峰方案,统筹推进全区碳达峰工作。相关部门定期调度重点行业领域进展,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做好专项规划等衔接,引导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低碳转型。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强化政策宣传,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四是鼓励试点示范,开展城乡、园区、企业等多层次试点示范建设,支持高新区省级双碳试点,探索可复制经验,形成低碳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