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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4-0003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发〔2024〕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4-01-04 15:48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42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朱伟哲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局。

姜  超同志(挂职),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供销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总社、江苏海州农业发展集团。

联系气象、农垦、驻区省属农场。

王  宁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政策研究、投融资、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商贸服务业、街区管理、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医疗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统计、税务、金融、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政务公开、地方志、消防、人民武装、外事、档案方面工作。协助朱伟哲同志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商业街区发展中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地方志办公室、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江苏瀛洲发展集团。协助分管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局。

联系海关、市医保局,区档案局,海州生态环境局、海州区税务局、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驻区金融、保险和证券机构,驻区部队,海事、检疫、边检。

丁  伟同志(挂职),负责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工作。

于  卉同志,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老龄、慈善、残疾人事业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区总工会、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团区委、妇联、红十字会、残联、慈善总会,驻区省市属院校。

万安然同志,负责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民营经济、邮政方面工作,协助王宁同志负责生态环境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江苏海州文旅集团

联系区工商联、科学技术协会、文联,海州邮政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协助联系海州生态环境局。

戚双喜同志,负责公安、司法、法制、信访方面工作。协助王宁同志负责消防方面工作。

主持海州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区国安办。协助联系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陈  飞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自然资源、规划、城乡管理、园林绿化、建筑业、房地产、防震、核电协调、交通运输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区民族宗教局。

田亚辉同志,在区长领导下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务督查等方面工作。

主持区政府办公室(政府研究室、政府外事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4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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