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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2-0004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吴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发〔2022〕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吴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2-02-03 14:50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2〕14号


关于吴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宏同志任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海州区人民政府郁洲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正文同志任海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德恩同志任海州区水利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杜威同志任海州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陈贤斌同志任海州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环同志任海州区人民政府洪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夏雷同志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乔敏同志海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军林同志海州区水利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侍启辉同志海州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立新同志海州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霍永强同志海州区人民政府洪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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