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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3-0003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朱建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发〔2023〕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朱建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3-04-17 11:04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336



关于朱建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建武同志任海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闵浩同志任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浩同志任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浩同志任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毅敏同志任连云港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良军同志任连云港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海州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李杰同志任连云港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雷同志任连云港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宏同志海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二飞同志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3月算起。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341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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