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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2-0003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发〔2021〕9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12-31 18:15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191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土地双清工作,确保202112月底前完成7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各部门职责如下:

长: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江希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万安然区政府副区长

员:田亚辉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外事办主任

沈剑峰板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玉昌朐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新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花果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南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海州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怀忠宋跳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局长

李入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

陈毅敏海发集团董事长,海州文旅集团董事长

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蒋田田浦南镇政法委员

政府办:负责土地双清工作材料的汇总整理、进展通报及会议、会务安排。

区纪委监委:负责土地双清工作的督查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处理。

各相关镇街、园区办:负责具体地块工作的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高新分局:负责指导并配合各镇街、园区推进具体工作,建立地块档案资料。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1128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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