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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2-0003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发〔2021〕9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12-31 18:15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1〕91号
关于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土地双清”工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7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土地双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各部门职责如下:
组长:李锋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江希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万安然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田亚辉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外事办主任
沈剑峰板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玉昌朐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郑新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铭花果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良南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明海州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怀忠宋跳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局长
李入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
陈毅敏海发集团董事长,海州文旅集团董事长
刘刚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蒋田田浦南镇政法委员
政府办:负责“土地双清”工作材料的汇总整理、进展通报及会议、会务安排。
区纪委监委:负责“土地双清”工作的督查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处理。
各相关镇街、园区办:负责具体地块工作的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高新分局:负责指导并配合各镇街、园区推进具体工作,建立地块档案资料。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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