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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1-0008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成立海州区原锦屏磷矿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0〕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成立海州区原锦屏磷矿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04-07 10:52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0〕34号


关于成立海州区原锦屏磷矿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锦屏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应急管理部《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及省、市《尾矿库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实施方案》(苏应急〔2020〕14号、连应急〔2020〕81号)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尾矿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区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 挥 长:朱伟哲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陈可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毅敏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董事长

       纪  况  锦屏镇人大主席

       鲁贵齐  海州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  浩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洪海  区工信局副局长

       薄祥军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  宁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永桓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贾伊凡  区发改局党委委员

       王绪勇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商佃仁  海发集团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挂职)

       周志声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生态保护科科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徐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核尾矿库销闭库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协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尾矿库尾矿砂回采过程中安全生产进行安全监管;督促连云港锦海贸易有限公司每年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在线监测系统维护保养升级等。

区发改局:负责尾矿库及尾矿库下游一公里范围内既有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尾矿库水土保持、尾矿库尾矿砂回采过程中林地征用、河道保护等工作。

区工信局: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提出优化尾矿库及周边产业布局的政策建议。

区财政局:负责尾矿库尾矿砂回采项目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

区文体旅游局:负责九龙口市级文物保护边界两线图的审查公布,跟踪指导连云港锦海贸易有限公司在尾矿砂回采过程对文物保护区的保护。

区行政审批局:会商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区域安全、环保风险对尾矿库及尾矿库下游一公里范围内项目立项进行审核把关。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负责尾矿库土地复垦、综合治理以及尾矿库下游一公里范围内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等。

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尾矿库尾矿砂回采过程中环境安全,督促连云港锦海贸易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

锦屏镇:负责清退尾矿库内承包户、清理连云港兴盟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构建物,负责协调解决尾矿库尾矿砂回采过程中涉及地方的各种矛盾、纠纷。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负责尾矿库尾矿砂回采以及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尾矿库尾矿砂回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指挥部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尾矿库尾矿砂回采工作。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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