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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19-5/2021-00092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0〕5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04-07 10:52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0〕52号
关于成立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强化组织协调、推动理念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 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秀兰 区政府副区长,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杜天福 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 明 区住建局局长
李 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局长
李明军 区发改局局长
刘亚军 区司法局局长
乔 敏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军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立文 海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天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海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动海绵城市理念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和部署,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调度汇总和通报全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对各成员单位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绩效进行督查考核。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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