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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0-00108 分 类 / 报告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海州区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海州区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0-01-06 16:58 阅读次数:

海州区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海州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海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新成绩。完成部门权力事项迁移工作,实现海州区政务服务网22个部门名称、1543个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到位。实现满意度测评短信实时推送,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满意度测评”工作中成绩名列前茅。推进区级495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在全市率先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覆盖工作,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现场会在海州区举行,实地观摩海州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成效。

“3550”改革有新突破。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基础上,建立涉企事项网上集成办理“全链通”平台,实行工商登记、刻制公章、银行预约开户、涉税事项办理等企业开办事项的全链条通办,有效提高了办理涉企“政务+金融+公共服务”事项综合服务的效率,实现企业“跑腿”向数据“跑路”的转变。截至目前,“全链通”平台用户达7832户。创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改革。建立本区通办、市区跨层级联办、一对一专办的“三办模式”;实行“一站接件,并联办理”机制;采取告知承诺制、容缺后补、EMS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根据全省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我区区本级开办企业平均5个环节、1.25个工作日、5.5件材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平均14.24个环节、15.21个工作日、21.83件材料,较上年度各组数据压缩比例均在50%以上。

营商环境建设有新提升。提升“不见面审批”覆盖率,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精简实现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不见面审批”覆盖率达到85%,全市最高。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个体户设立登记实行全程电子化。压缩高频事项办理时限。48个为民事项实现一章审批梳理群众办件量大、关注度高的热点事项,通过APP刷脸签名、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压缩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承诺件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间缩短了57%,位列全市第一。

诚信政府建设有新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支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加强诚信管理和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政领导干部诚信教育活动。建立信用档案,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社会治理有新成效。开展老旧小区、高层消防、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最大强度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000余家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近1.5万条,孔望山滑索道等市级媒体公示和挂牌督办隐患全部整改销号。建立信访矛盾化解新机制,攻坚化解问题楼盘14个,重点信访事项化解率88.6%,进京赴省信访同比分别下降48%、37%,创成省级信访“三无”县区。创新社区矫正模式,突出“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四个关键,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情报研判工作,落实“四色积分预警”管控措施,特殊人群态势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刑事发案、涉黑九类案件分别同比下降15.8%和9.4%,群众安全指数全市领先。

生态文明建设有新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餐厨油烟、工地扬尘等5个专项攻坚行动,整治餐饮油烟企业4800余家,取缔“散乱污”企业171家、燃煤锅炉120台、非法混凝土搅拌站21家,全时段管控建筑拆迁工地扬尘,秸秆禁烧保持“零火点”,对27家VOCs重点管控企业制定I级、II级应急管控措施。PM2.5浓度4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0.6%。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河长、断面长、管长“三长”制为抓手,紧盯全区重点断面水质情况,定期分析影响水质变化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建成运行每天处理3200吨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蔷薇河、善后河生态浮岛,新建西门涧沟100套生物湖泊净化器,完成馨香路等西片区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26个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专业化运维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沭南闸、蔷薇河地涵水质稳定在类,西盐河水质保持在类,大浦河水质连续五个月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21家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本信息采集,推进德邦兴华地块治理与修复,开展德邦周边地块、新海路东地块、泰乐化工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集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危废规范化管理检查、取土场(坑)、矿山宕口和其他复垦地块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清废2019”等专项行动,加大涉废违法行为查处。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延伸监管触角,夯实四级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责任体系。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和义务监督,形成环保志愿者和环保网格员相互配合,两支队伍一个目标,层层递进,全面覆盖的“绿色网格”。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原区政府法制办和原区司法局合并组建新的区司法局,内设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科,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区级部门以及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配备专业人员2名,建立以政府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为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重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国企改革、旧城(棚户区)征收、农村领域改革等领域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制,开展2017—2018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律师、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事关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听取区人大、政协、市民群众意见。坚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经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出台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落实责任主体,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预防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行政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均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共申报审批公职律师12人。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区属行政机关、镇(街)均配备法律顾问。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在环保等领域探索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模式,推进法律顾问融入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全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制,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权力清单中各个事项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申请材料、办事指南、监督方式等信息,在各执法部门办公场所公开岗位职责信息,设置人员去向牌。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告知和出示执法通知书、告知书、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公示内容审查机制,实行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发布和更新,专人负责审查和监督,对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内容,采用现场张贴、主流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在政府网站和政务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将许可、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公示。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机关为每项权力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工作的步骤、时间节点、相关要素等信息,并形成图表加以固定。为每个执法流程制定执法文书模板,明确制作规范。制定执法档案管理细则,明确档案材料来源、编制顺序、制作管理细则等,实现行政执法卷宗要素齐全、顺序合理、制作规范、便于查阅。达成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投入100余万,建立移动执法管理系统,建成行政执法监督视频指挥中心,建立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重点领域按条线要求设立区级行政执法分平台,实现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影像、语音和文字全过程记录。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认真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计划。先后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活动,深入海州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座谈、抽查案卷等方式,全面了解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卷宗考评标准,组成评查专家组,从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归档案卷的8家部门共8000余份案卷中,随机抽取16份卷宗进行评价,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区内通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相关条目考核依据。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与区人大联合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惩防体系建设与应用专题调研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公益诉讼等行政案件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

实施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全面加强审计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严格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监管。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政府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社会舆论监督规范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面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定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由村(社区)级调委会纵深至网格。建立健全依托网格采集源头信息、防范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整体联动处置的工作模式,做到“隐患发现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小事不出网格、常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镇(街)”。

二是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建设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率先在全省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设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在区法院成立非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在信访、人社、市场管理、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以及劳动争议比较集中的园区等地,设立非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信访、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仲裁等七大非诉讼纠纷方式的联动机制。全区累计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4241件,同比增长5.4%。

三是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非诉方式化解。建立复议机关与各行政机关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行政调解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已办结的1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经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件、达成调解协议1件,调解率为40%。建立与法院的沟通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征询法院相关法律意见,并在复议决定作出后,与法院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在行政案件立案阶段,与法院及时对接,做好行政调解,做好行政纠纷案前化解工作,今年共有83件行政纠纷在立案前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结案。在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与法院对接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寻求案外解决途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9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区政府胜诉6件,原告经调解撤回起诉3件。

四是依法治理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三农、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精准扶贫、防范金融风险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笔会、宣传图板巡展、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定期更换宣传栏、现场免费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利用两微平台进行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宣传。累计在法律顾问微信群、村居法润民生群发布相关宣传信息568条,典型案例39个。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锦屏山游步道、御景龙湾小区打造非诉讼文化主题法制宣传阵地“双亭园”,获得省司法厅领导批示肯定。新增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6个,省级、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分别达到10个、28个。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先后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研究出台《海州区司法助理制度(试行)》。统筹推进对本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措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体联动机制建设,推动行政争议非诉讼方式化解。

四是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加强政府决策法律咨询工作。坚持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区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前,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任务越来越重,但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相关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镇街、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因经费保障等原因,音像记录设备不足或配备标准较低,与信息化建设形势不相适应。部分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单位,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理解偏差,记录执法音像以及音像资料归档不规范。执法部门记录平台多样化,缺乏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四、2020年工作安排

我区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紧扣《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级服务体系,聚焦“一件事”改革、“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办理周期压减20%以上,力争不见面审批覆盖率达90%,实现区政务服务大厅全天办事“不打烊”,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好源头防控,狠抓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群众生态满意度。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大气监测“点位长制”,在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走航监测,聚焦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污染源,深化专项治理,全面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PM2.5浓度降至43微克/立方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河长制”“管长制”“断面长制”,加强区间水环境监测对比分析,实施蔷薇河、通榆河、淮沭新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河同步治理;巩固大浦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新建城区雨污分流管网118公里,实现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实现8个国省考断面和入海河流水质“双达标”,优Ⅲ类断面达5个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快修复德邦、新海路东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全面开展固废大排查、大清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推动固废源头防控和安全处置。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让海州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充分发挥好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以“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心态,全方位开展老旧小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群租房等2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事故数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推行区安委办运行实体化、联合执法常态化,全面实施安全巡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机制,实行预防风险和整治隐患双重管控制度,强化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持续创新基础性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新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6个,全面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海州版,试点“网格警”,落实“警格+网格”双网融合机制,提档升级高清监控3200余路,强化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构建“网格治理+小区管理”创新模式,对各类问题提前介入、及早处置,努力实现“大事不出镇街、小事不出村居”,推动形成各方协同、联动融合、多元共治的网格治理新局面。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构建全社会动员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八类重大案件破案率保持在80%以上。常态化开展信访“大接访”、“大走访”行动,及时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攻坚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切实筑牢社会稳定基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和完善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活动,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及时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影像、语音和文字全过程记录,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实现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均能完整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执法案卷评查、抽查等形式的检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直接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开展移送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机制,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大力推动政务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行为。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严管公共资金,严管资源交易,严管国有资产,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在促发展、优环境、保民生、补短板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涉农资金等领域监管,规范政府采购、房屋征收等工作流程,让清正清廉成为政府系统和全体工作人员的鲜明底色。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快与公检法机关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网络和数据平台的对接,推动纠纷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动联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完善保障机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区、镇(街)、村(居)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政府总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坚持“复议为民”,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力争调解、和解率达30%以上。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按照上级安排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迎接“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成区宪法宣传教育中心,推进锦屏山法治文化风景线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认真落实《海州区法治社会指标体系》《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专项推进、协调、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的各项工作。建立创建制度,对照指标体系,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创建标准,完善制度落实,督察进度要求。要求各单位制定创建计划,拟定创建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经费保障,区政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示范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地区、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检查、考核、督察、评价活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法治建设成效应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10%。区政府、区属部门及区属镇政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至少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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