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4-00128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海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4〕1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海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16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海州区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海州、法治政府、法 治社会一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4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方式进行。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学法的领学人原则上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讲课。
三、组织实施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
2.坚持“谁立法、谁执法、谁普法、谁讲法”原则,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学法计划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讲解提纲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具有条理性和针对性,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各有关责任部门应提前3天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局,经审核后印发。
四、其他事项
区各单位要参照《学法计划》内容,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集体学法活动安排,并抓好落实。
附件:2024年海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海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表
讲次 |
时间 |
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单位 |
学法 形式 |
第一讲 |
六月 |
《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4年3月1日施行) |
区发改局 |
会前 学法 |
第二讲 |
七月 |
《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 |
区商务局 |
会前 学法 |
第三讲 |
八月 |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 (2024年6月1日施行) |
区市场监管局 |
会前 学法 |
第四讲 |
九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3年1月1日施行) |
区农业农村局 |
会前 学法 |
第五讲 |
十月 |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2023年3月1日施行) |
区科技局 |
会前 学法 |
第六讲 |
十一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7月20日施行) |
区交通运输局 |
会前 学法 |
第七讲 |
十二月 |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 (2023年9月1日施行) |
区卫健委 |
会前 学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