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2-00316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2〕3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31号
关于印发《海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涉农镇街,农场,区各有关单位,高新区各园区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海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海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1号),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和养护效率,使农村公路的管养模式从相对粗放向精细化管理过渡,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强富美高”新海州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海州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政府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96%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镇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区委编办牵头指导相关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完善各涉农镇街、园区权力和责任清单。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涉农镇街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等全局性工作统筹谋划。区交通运输局拟定有关农村公路政策,提出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对各涉农镇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制定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政策,加强资金统筹。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将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体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
(二)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分工。拟定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编制县道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农路养护质量,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农场履职尽责。各涉农镇街要建立和健全农村公路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路长制建设,健全养护管理机构,选用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负责农路工作。编制辖区内乡村道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招投标管理,确保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款专用,并督促落实,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做好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三)积极探索日常管养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推进农村公路市场化改革,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要加强对管养单位和人员的考核,建立选拔和淘汰机制,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四)发挥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镇街、园区、农场负责本区域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落实专职人员,组织和协调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镇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做好自建房与农村公路用地的规划。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村道的日常养护交由农民承包,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低收入户提供就业机会。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用“一事一议”等方式做好村道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加强巡查,纠正非法侵占道路的不文明现象,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的作用。(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四、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收到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后,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要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得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县、区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区、镇街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市、区、镇街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省要求总标准余量,即减掉省级、市级资金补助外,剩余需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补助为: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 元(省要求各级补助标准总额为 12000 元,其中省补 5000 元、市补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1600 元(省要求各级补助标准总额为 5500 元,其中省补 2500 元、市补14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1000 元(省要求各级补助标准总额为 3500元,其中省补 1600 元、市补900元)。区级财政承担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 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 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600 元,区级对镇街管养的乡道、村道养护进行补助。镇街财政需承担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600 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400 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三)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对照养护标准和发展目标加大养护工程投入。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区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区交通运输局每年编制县道养护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财政应安排预算资金对县道养护工程予以保障。镇街编制乡村道的养护计划,并对列入养护范围的乡村道养护工程予以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四)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应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全区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或相关投资挂钩,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区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要加强对镇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并将监督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区审计局依法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五)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区交通运输局、镇街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在农村公路“一区一品牌”创建基础上,实施品牌提升计划,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发展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区内养护单位参与县乡村道的养护。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养护机械生产企业研发通用型、小型化养护机械,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区交通运输局、镇街牵头,组织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各责任单位对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及时完善,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照明、信号灯、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限载标志、反光镜、减速装置、临水临崖道路护栏等设施,并优先安排完善农村客运线路和校车线路上的路段,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海州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三)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政策和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水平。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区交通运输局、海州公安分局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局应统筹城镇绿化、特色田园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区交通运输局
、镇街应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海州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各涉农镇街、园区、农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各涉农镇街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财政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等内容,明确基层经费、机构、人员、技术机械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区交通运输局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明确相关资金渠道,确保改革平稳和社会稳定。要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结合我区特色有针对性地选取主题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并遴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典型示范带动性强、推广价值高的试点镇街向全区推广,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三)强化反馈机制,严肃考核问责。各涉农镇街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提升改革实效。采取督查考核的方式,对履职不力、整改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并上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