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4-0000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3〕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33号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海州区盘活资产
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盘活资产,强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资产意识,坚持创新运作,提高使用效能,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方法路径,为推动“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强化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清查、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运作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分步实施。按照“能用尽用、可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转换和增值,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资本嬗变。2024年一季度盘活资产工作初步见效,年内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营制度进一步完善,运作水平和效益明显提升,资产动态盘活良性循环机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中求进,注重提质增效。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序推进、应盘尽盘;找准工作切入点,强化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发力,向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聚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统筹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实现资产总量快速增加和资产结构质效整体提升。
(二)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创新发展。以全面清查为基础,深挖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效益,实现资源资产不断向资本资金归集转化,充分发挥市场挖掘和发现价值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资产可交易、资本化、能增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改革创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由实物形态转向价值形态、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坚持集约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务实操作,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把握好资产盘活和防风险的关系,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清理银行账户,规范资金管理,清理各类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二)优化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科学分类处置。
(三)大力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以市场化为主方向,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和经营业务,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推动各类国有资源显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港口码头岸线资源(含内河)、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创新运作特许经营权。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充电桩、机动车辆安全环保检测、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押运、出租车、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公交线路运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六)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产。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及方案制定:2023年12月上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各工作专班做好清查表格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清查摸底:2024年1月底前。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制定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清查摸底统计表,启动各自领域清查摸底工作,统计、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数据统计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
(三)运作处置:各工作专班组织分类梳理,形成可盘活清单和运作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运作处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核、启动运作,3月底初见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显量化效果。
(四)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行良性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二是成立7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6个专班负责各自领域资产盘活标准、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专班负责梳理涉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协调解决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和运作处置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三是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级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同步推进镇街、园区成立相应机构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盘活资产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明确内部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提升资产盘活工作组织推进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深入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确保资产盘活工作顺利推进、早日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盘活资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资产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专项督导。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运作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足额上缴国库。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在资产盘活过程中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资产盘活执行和处置收益收支管理情况,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1.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附件1
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盘活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朱伟哲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
副 组 长:
姜 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陈 创 区委副书记(挂职),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 宁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丁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挂职),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于 卉 区政府副区长
江希路 高新区二级调研员
王从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戚双喜 区政府副区长,海州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
陈 飞 区政府副区长
齐华兵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 虹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宝凯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殷 伟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
成 员:
黄宝军 区政协副主席,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田亚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外事办主任
王 刚 高新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海鸥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延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季 锐 区法院副院长
严 中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金 刚 海州公安分局政委
汪 伟 浦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昂 新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一新 锦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沈剑峰 板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政儒 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良 浦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齐晓云 路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俊红 新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郑 新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滕军长 新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伏莹莹 宁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玉昌 朐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环 洪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 宁 海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程 娅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 铭 花果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旭 南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彦君 郁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明军 区发改局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闫 浩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文传 区科技局局长,高新区科经局局长
吕芳芳 区工信局局长
林春娟 区民政局局长
陈怀忠 区司法局局长
张正文 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王志钰 区住建局局长、人防办主任,地震局局长
陈 健 区城管局局长
张 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德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
谢 艳 区商务局局长
颜 玮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杜 威 区卫健委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陈洪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 晨 区审计局局长
许 建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区政务办主任、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贤斌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朱燕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局长
汤四海 海州区税务局局长
董立文 海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纪 巍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徐 祥 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 明 海州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茆龙海 新浦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 冶 宋跳工业园党委书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纪东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部长
柏龙均 高新公安分局政委
苏振威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许 春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史艳妮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 洪 高新区安监局局长
熊胜波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入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
陈毅敏 海发集团董事长,泓顺公司董事长
李晓光 瀛洲集团董事长
陈 东 文旅集团董事长
朱泽东 农发集团董事长
朱 宁 高发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园博建设公司董事长
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正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上传下达和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制定盘活资产工作行动方案、专班方案,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该领导小组成员此后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专班方案
为全面推动海州区盘活资产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资产清查、盘活力度,区政府决定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政策法规7个专项领域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和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专班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沉淀资金,各类对外借款、应收、预付账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其中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负责清查行政事业单位沉淀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对外借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负责清查土地出让金欠缴、矿产等资源使用金欠缴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高新区综合办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产、公务用车、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罚没物资、各类无形资产等。其中区政府办、高新区综合办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区法院、区检察院、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负责罚没物资清查;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资产资源清查;区卫健委负责医疗系统资产资源清查;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资产清查。
三、企业国有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国资办、高新区财政局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沉淀资金及银行账户、应收、预付账款类资产的清查,重点关注股权、债权、经营性房地产、各类无形资产以及预计可带来收益的资产。以市场化为主方向,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和经营业务,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区国资办、高新区财政局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清查。
四、国有资源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高新区科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水库、湖面)、内河码头岸线资源、能源电力资源等,探索路径推动价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清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码头岸线资源清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资源(水库、湖面)、林业资源、湿地资源清查;区发改局、高新区科经局负责能源电力资源清查;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梳理清理明显偏离现有价值的承包权合同。
五、特许经营权专班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高新区科经局
成员单位:海州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城管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安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等
工作任务: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加油(气)站、停车场、充电桩、机动车辆安全环保检测、公园绿地、广场、旅游景点、殡葬项目、特种垃圾清运、危货运输、工程爆破、押运、出租车、自来水、污水、燃气、地下管网、公交线路运营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权现有种类及利用情况、现行收费标准、预期可实现收益等,通过新型PPP、REITs、ABS融资等方式,推动无形资源显性化,实现资源向资产转化。
六、农村集体资产专班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等
工作任务:全面梳理盘活闲置资产,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要素,在试点地区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进一步优化配置,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七、政策法规专班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工作任务:梳理涉资源资产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审核资源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区本级盘活资产清查摸底及处置运作中的具体涉法问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法治支撑。
各专班牵头单位承担本领域(本系统)盘活存量资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部署、定期调度,同时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抓好专班具体工作落实,做好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盘活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完成区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