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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3-0000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2〕3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2-09-21 11:29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2〕32号


关于印发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区十九届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实施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助力打造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的镇域经济体,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助推产业升级,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绿色、高质发展,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为导向,加快提升亩产效益,激发乡镇工业发展潜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工业集中区壮大工业、做优产业、富民增收的新引擎作用。到2025年,全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应税收入突破50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家

二、发展措施

一是立足现有基础,优化空间布局。板浦镇和新坝镇抢抓高新区南部拓展机遇,统筹各方资源,高标准完成产业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围绕智能制造、多式联运产业发展,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一年拉开框架,二年初现规模,三年初具形象。浦南镇和锦屏镇要立足现有基础,加快完善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工业集中区外的企业采取置换搬迁的方式向工业集中区转移,提高产业集中度、资源利用率,实现提档升级、面貌焕新、效益增长。

二是加快产业集聚,突出项目招引。各工业集中区发展1-2个主导产业,浦南太平工业集中区依托交通区位优势以及现有东浦管桩、乐园集团等产业优势,集中发展新型建材、新型材料、新能源储备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锦屏镇酒店工业园坚持“退二优二”,集中发展电力辅机和光电新材料产业,打造“诗画锦屏”配套的都市工业集中区;新坝镇工业集中区依托电力辅机和农业资源优势,集中发展电力辅机、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等产业;板浦镇工贸园集中发展医疗敷料、服装加工产业;板浦镇临港物流产业园依托高新区南部拓展,集中发展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创新项目招商办法,加强精准招商,深化驻点招商,推进市场化招商,加快项目引进落地,浦南镇和板浦镇每年落地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个以上、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以上、过亿元工业项目1个;板浦镇要在过10亿元项目落地上取得突破。锦屏镇和新坝镇每年落地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以上、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以上,力争过亿元工业项目1个。

三是加强区域联动,培育壮大企业。积极开展产业联动、企业协作配套,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与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之间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共建共享新格局。依托周边区位、交通等综合优势,积极融入自贸区、高新区、徐圩新区等周边地区建设,主动承载高新区、徐圩新区主导产业及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加快工业集中区之间协同发展,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品配套、合作紧密的生产网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智能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培育专精特新产品、知名品牌、科技小巨人企业。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运营。新坝镇和板浦镇结合高新区南部拓展,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以及邻里中心建设,浦南镇和锦屏镇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有步骤地推进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完善。鼓励与各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平台共建共享,推进集中区外的企业采取置换搬迁的方式向工业集中区集中,推进有序发展、特色发展、高质发展。

五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集约水平。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招引一批”要求,推动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向投资强度高、亩产效益高的项目倾斜。加快“砸笼换绿”“腾笼换鸟”,深挖闲置低效资源潜力开展“二次招商”,清理回收集中区外长期闲置土地,浦南镇每年清理闲置低效土地200亩以上,新坝镇、锦屏镇和板浦镇每年清理闲置低效土地100亩以上,复垦置换土地指标积极保障项目建设。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的低效企业实行“零容忍”措施,清出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集中区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工信、科技、财政、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统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具体承担镇级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的联络、协调、落实。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对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工业厂房(自用除外)进行奖补:新建一、二层标准工业厂房,按30/平方米进行补贴;新建三层以上标准工业厂房,按60/平方米进行补贴。到2025年,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企业实现的增值税、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全部返还所在镇,用于工业集中区建设。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工业集中区发展领导小组对工业集中区发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年终按各集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按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附件:海州区工业集中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州区工业集中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从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芳芳  区工信局局长

     刘光超  区商务局副局长(区政府办借用)

成  员:穆  慧  区发改局副局长

      仲启昌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忠健  区工信局副局长

      安长英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马  亮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万利军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蒋崇辉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洪兵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孙君玲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阚  巍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寇  兵  海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孔  艳  海州区税务局副局长

      陈  雷  浦南镇副镇长

      王星光  新坝镇副镇长

      宋  泉  锦屏镇党委宣传委员

      高  敏  板浦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吕芳芳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解读链接:关于印发海州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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