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4-00030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4〕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4〕5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中心,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已经区十九届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22〕2号)和《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连政办发〔2022〕74号)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全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和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精细化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具有海州区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推动全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建设目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加强,农业废弃物实现高效循环利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区创建不少于50个“无废细胞”,包括“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景区”“无废工地”“无废医院”等。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废管理政策
1. 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无废办”),设在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协作调度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协同推进。
2. 完善固废管理相关制度设计。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完善与《连云港市乡村清洁条例》《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相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其他固体废物领域专项规范性文件、规划或标准的制定。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统计工作。
3. 充分融合相关领域重点工作。围绕融合建设目标,融合工业绿色发展、碳达峰专项行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农业种养循环、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改革试点经验以及建设目标、重大规划,探索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各环节碳减排核算体系。加强与市、区两级相关规划方案重点任务、考核指标的衔接,统筹推进,协作发展。
(二)推动源头减量,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4.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开展低碳产业、低碳企业试点。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主要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无废工厂”,到2025年,创成绿色工厂3家。
5. 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体系。开展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摸底排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监管源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信息化管理。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整治,对产生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年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总量。
6. 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在产品质量与污染物排放达标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及对原辅料品级的不同要求,鼓励实行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推动高值固体废物、水、气、电、热等物质在企业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对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等产量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就近建材化利用,促进废物区内资源化利用,推动企业间建立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渠道,促进产废企业之间、产废企业与废物利用企业之间的废物交换(易)利用。
7.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和利用处置环节的电子台账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的申报登记工作。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风险物质的风险源为重点,建立健全固体废物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
8. 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制定《海州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医药行业为重点,探索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医药、印染、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重点产业企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
(三)强化全过程风险监管,落实危险废物全面系统治理
9.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严格审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严格落实新建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产生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利用、扎实推进危废许可与环评审批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海州区产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项目,如HW34废酸、HW23含锌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加以规范引导。推动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有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10. 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教育科研、检测检验机构等实验室废物、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汽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推动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建设,对生活垃圾分出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区域覆盖、全种类收集、全流程监控。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贮存台账,记录危险废物内部转移与贮存情况。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中转设施。
11. 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坚持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控,持续推进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环境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运输环节安全整治,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保障危险废物运输安全。注重储存环节安全监管,制定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贮存设施清单,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市级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达到95%以上。落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通则》(DB32/T4370-2022)《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371-2022)《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2/T4372-2022)等标准,推动再生利用产物环境风险评估,明确再生产物中污染物含量、种类限值、定期监测等要求,探索“再生回用”或“定向利用”方式,降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环境风险。提高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流程图,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
(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12. 健全农业固体废物收储体系。推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进一步简化秸秆收储场地审批流程,切实为秸秆收运企业解决卡脖子难题。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秸秆收储站点,落实秸秆收储利用补贴政策,制定离田补贴标准,提高农户和企业秸秆收储、开发利用的积极性。落实《连云港市废旧农膜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政策,规范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置。按照《海州区强制免疫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推动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全覆盖。
13. 推动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统筹水环境保护和部分替代原生资源,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稳步提高离田综合利用率。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在连成牧业、海州牧原、康瑞农业等3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基础上再提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创建一批集约高效、装备精良、生态健康、产品优质、管理先进、生产安全、标杆引领作用的示范场,进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秸秆、畜禽粪污、水生植物协同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城乡有机固废协同制备有机肥方式,推动循环农业发展。
14. 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严格把好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GB 13735-2017)要求,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不达标农膜行为。明确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农用肥料的具体范围、领域和要求。探索农作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增加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多样性和附加值。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还田管理规范性,加强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确保达到畜禽粪肥还田要求和标准。依据各类有机废弃物属性、处理成本、技术水平和市场化需求,建立资源化产品体系,推进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理制备的肥料、营养土和调理剂分别用于还田施肥、市政绿化、改良土壤等。研究制定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补贴政策,降低化肥施用量。
15. 持续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开展秸秆粉碎、农膜回收、粪便资源化利用等绿色技术推广活动,支持适合本地环境的节能日光温室、喷滴灌技术、自动化农机等现代化农业技术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
(五)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16. 减少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产生。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鼓励绿色出行,积极参与建设“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0%。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相关办法,有序减少宾馆酒店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行业塑料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进快递包装循环使用,到2025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以上。
17. 完善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体系建设。编制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置方案,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建设。加大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力度,完善居民小区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试行购买第三方管理运营服务、小区物业协助管理制度。根据有害垃圾量及种类,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暂存、运输、处置管理规范,到2025年底,有害垃圾处置率为90%以上。完善厨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提升生活垃圾中转站分拣能力,制定与《连云港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细则》相配套的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以社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模式为基础,建设“可回收物投放点—区级可回收物归集点—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市场”四级“两网融合”体系,完善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
18. 补齐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短板。在有条件区域推行智能回收柜、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互联网+回收”模式,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回收网点,提高居民交投再生资源的便捷性,对于收集到的可回收物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加强污水厂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市政污泥生产单位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均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等违法行为,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处理。
(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利用处置消纳
19. 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施工、绿色装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加大智能建造、绿色施工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20. 强化分类收集全过程监管。制定《海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开展全区建筑垃圾统计工作。在居民小区建设“装修垃圾分类投放点”试点,由物业公司或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至小区服务,指导居民进行装修垃圾分类分区存放。推进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智能化,对运输车辆的许可证、运输线路等进行实时追踪,推动全区在建工地落实远程监控全覆盖,更新换代新型智能渣土运输车辆,实现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渣土运输中的应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击各种违反规定的渣土运输、偷倒等行为。
21. 提升建筑垃圾终端利用处置水平。科学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活动,建设满足自身需求的规范化的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加快推动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重建。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监督指导,实现建筑垃圾高效、高质、高值综合利用。鼓励跨地区开展工程渣土处置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推广应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政府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七)强化市场技术监管,提升系统保障能力
22. 打造先进技术体系。鼓励核心企业纵深延展产业链,特别是向高附加值方向延伸,推进以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酒糟等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建立固体废物交换系统,促进产废企业之间以及产废企业与利废企业之间的交换利用。协调墙改、清洁生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以及重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工程或基地项目建设。
23. 建立活力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的金融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绿色发展基金,依法落实对生产和使用先进环保设备的企业实施减免税、低息贷款、折旧优惠等鼓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建立以资源环境绩效为导向的约束激励机制,依据工业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的企业污染治理装备更新换代激励政策,推动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价费形成稳定机制。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4. 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出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梳理监管盲区,细化各类固体废物申报统计方式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公安、发改、住建、城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将固体废物日常检查列入污染源双随机检查工作中,持续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
25. 创建“无废细胞”,弘扬“无废文化”。积极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景区”“无废工地”“无废工厂”等城市“无废细胞”,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和文化。加强“无废文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无废”社会氛围,到2025年,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不低于50个,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不低于95%。
四、保障措施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定期调度和会商机制,定期组织专班讨论和培训,切实推进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察、考核等各项重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从各固体废物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以协调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及成效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建设成效纳入区无废办成员单位考核。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底对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并于下一年度1月5日前报送区无废办。
组建包括政府部门、技术单位和产业协会等专家在内的“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作为全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智囊团和指导员,强化技术交流,持续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支持高校、研究机构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针对焚烧处置残渣、灰渣、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典型固体废物组织开展利用处置技术对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积极鼓励关键工艺开展示范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定向引进固体废物专业人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落地。引导支持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产业、土地等相关配套政策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聚集,保障“无废城市”相关示范项目的优先推进和落地见效。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与列入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的重点工程定向衔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鼓励支持引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对实施方案项目清单中的重点工程纳入申报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补助资金的支持。
“无废”氛围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站、公众号、自媒体、户外载体等多渠道多平台方式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积极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小区”“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景区”“无废工地”“无废工厂”等城市“无废细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创建“无废乡村”。举办“无废文化日”“无废知识竞答”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理念,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创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和文化。动员全区上下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生的带动作用,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教育,鼓励学生将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带入家庭、社区。及时公布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阶段性成效,宣传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的有益经验,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附件:1.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目标清单
3.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任务清单
4.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责任清单
5.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项目清单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任务清单.pdf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责任清单.pdf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目标清单.pdf
海州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2025年)项日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