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3-00244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3〕2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29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梳理筛选各单位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编制了《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及时跟踪执行效果,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二、承办部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文件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2023年度区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五、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需新增或调整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区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新设新浦街道凌州社区等15个 社区居委会 |
区民政局 |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