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2-00312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2〕2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26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区政府文件
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43号)有关精神,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2019—2020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制发的文件。其中,人事调整、表彰决定、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等方面的文件不列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标准
文件清理应遵循下列标准,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意见。
(一)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没有法律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方面的文件。
(二) 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阻碍市场潜力发挥,阻碍创业创新加快成长的文件。
(三)与公开发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内容不符的文件。
(四)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所代替的文件。
(五)对同一事项重复交叉作出规定、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文件。
(六)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发生变化,适用期已过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文件。
(七)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失效文件相对应的贯彻落实文件。
符合以上情形的区政府文件,应当宣布废止失效。内容合法、 适当,仍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当决定继续有效。
三、工作步骤
(一)研究梳理分办。区司法局对2019—2020年文件进行梳理,编制清理文件汇总表,明确责任部门(附件1、2)。
(二)提出初步意见。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先非密后涉密”的顺序,根据清理标准开展清理工作。在认真调研、听取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清理意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逐份填写清理审查表(附件3、一文一表),汇总填写清理意见分类汇总表(附件4),按年度、发文字号顺序编排。
2.拟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在附件3“密级变更”栏填写变更后的密级及保密期限或解密。清理意见为继续有效的文件,要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
3.附件3“主要依据”栏准确完整填写清理依据,理由要具体,表述要详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
(三)意见审查(2022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分条线对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查,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审查表(附件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清理结果,附件3、4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请于7月29日前报送)。(地址:凤凰大道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8办公室)。
(四)意见复审(2022年8月)。区司法局对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复审并填写审查表(附件3)。
(五)专家组论证(2022年8月)。区司法局组织专家对有关重要文件进行论证,提出清理参考意见并汇总。
(六)社会评议(2022年9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部分非涉密文件清理情况,接受社会评议。
(七)审核发布(2020年10月)。区司法局对清理意见集中审核,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最终清理结果,填写清理结果汇总表(附件5),经批准后,以区政府名义发布清理决定。
四、组织实施
(一)设立工作机构。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清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审查、汇总清理情况。
(二)严格规范实施。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本部门清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区政府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按规定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文件清理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
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文件清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各部门要按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开展集中清理确保文件清理工作质量。
(三)实时掌握各部门清理工作进度,加强督办催办。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持清理工作,加强与对口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报告部门清理情况,切实负起督办责任。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强自我督查跟踪,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四)各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区政府文件清理有关做法,抓紧对印发的文件全面清理,推进文件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19-2020年区政府发文目录
3.区政府文件清理审查表
4.XX单位—区政府文件清理意见分类汇总表
5.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牵头责任单位 |
1 |
海政办发〔2015〕2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 |
3月27日 |
区住建局 |
2 |
海政办发〔2017〕117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12月27日 |
区商务局 |
3 |
海政办发〔2017〕76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
8月1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4 |
海政办发〔2017〕7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 |
8月1日 |
区人社局 |
5 |
海政办发〔2017〕38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三十条的通知 |
5月11日 |
区人社局 |
6 |
海政办发〔2018〕47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6月25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2
2019—2020年区政府发文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牵头责任单位 |
1 |
海政发〔2019〕1号 |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3月28日 |
区政府办 |
2 |
海政发〔2019〕2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 |
4月19日 |
区财政局 |
3 |
海政发〔2019〕28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海州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
4月27日 |
人武部 |
4 |
海政发〔2019〕49号 |
关于同意实施《海州区板浦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0)》的批复 |
6月26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5 |
海政发〔2019〕50号 |
关于同意实施《海州区宁海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0)》的批复 |
6月26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6 |
海政发〔2019〕61号 |
关于实施《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 |
8月22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7 |
海政发〔2019〕85号 |
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12月13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8 |
海政发〔2019〕93号 |
关于公布海州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12月23日 |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9 |
海政发〔2019〕94号 |
关于同意《海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批复 |
12月25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10 |
海政发〔2020〕1号 |
区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3月10日 |
区政府办 |
11 |
海政发〔2020〕15号 |
区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海州区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
3月10日 |
区政府办 |
12 |
海政发〔2020〕16号 |
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3月20日 |
区统计局 |
13 |
海政发〔2020〕5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10月16日 |
区司法局 |
14 |
海政发〔2020〕54号 |
关于印发赋予镇(街道)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类清单的通知 |
10月18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15 |
海政发〔2020〕67号 |
海州区关于强寒潮天气应对落实情况的报告 |
12月28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16 |
海政办发〔2019〕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1月2日 |
区住建局 |
17 |
海政办发〔2019〕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
1月16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18 |
海政办发〔2019〕6号 |
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1月18日 |
区卫健委 |
19 |
海政办发〔2019〕7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1月18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20 |
海政办发〔2019〕8号 |
关于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机制的通知 |
1月22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21 |
海政办发〔2019〕9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1月28日 |
海州公安分局 |
22 |
海政办发〔2019〕11号 |
关于在区级机构改革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
2月25日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3 |
海政办发〔2019〕12号 |
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中办公用房调配、公务用车保障和资产划转接转工作的通知 |
2月25日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4 |
海政办发〔2019〕13号 |
关于开展环锦屏山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
2月22日 |
区城管局 |
25 |
海政办发〔2019〕14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月28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26 |
海政办发〔2019〕1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3月6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27 |
海政办发〔2019〕16号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区取土场(坑)、矿山宕口和其他复垦地块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3月7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28 |
海政办发〔2019〕17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3月19日 |
区科技局 |
29 |
海政办发〔2019〕18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锦屏山绿化“三认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3月21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30 |
海政办发〔2019〕20号 |
关于彻底摸排上报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的工作方案 |
4月2日 |
区住建局 |
31 |
海政办发〔2019〕21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搬迁征收拆除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的通知 |
4月4日 |
区住建局 |
32 |
海政办发〔2019〕23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4月8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33 |
海政办发〔2019〕24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
4月11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34 |
海政办发〔2019〕26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海州区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实施意见 |
3月2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35 |
海政办发〔2019〕3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30日 |
区住建局 |
36 |
海政办发〔2019〕3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15日 |
区卫健委 |
37 |
海政办发〔2019〕33号 |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
5月17日 |
区住建局 |
38 |
海政办发〔2019〕3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20日 |
区卫健委 |
39 |
海政办发〔2019〕3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20日 |
区卫健委 |
40 |
海政办发〔2019〕36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22日 |
区行政审批局 |
41 |
海政办发〔2019〕37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拥政爱民拥军优属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5月21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42 |
海政办发〔2019〕38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相关奖励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 |
5月27日 |
区住建局 |
43 |
海政办发〔2019〕39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31日 |
区城管局 |
44 |
海政办发〔2019〕41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
6月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45 |
海政办发〔2019〕4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
6月5日 |
区财政局 |
46 |
海政办发〔2019〕43号 |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中考工作的通知 |
6月6日 |
区教育局 |
47 |
海政办发〔2019〕4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招商引资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 |
6月6日 |
区商务局 |
48 |
海政办发〔2019〕4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的通知 |
6月6日 |
区商务局 |
49 |
海政办发〔2019〕46号 |
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区招商引资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
6月6日 |
区商务局 |
50 |
海政办发〔2019〕47号 |
关于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6月6日 |
区工信局 |
51 |
海政办发〔2019〕48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11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52 |
海政办发〔2019〕49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6月14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53 |
海政办发〔2019〕5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违法用地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14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54 |
海政办发〔2019〕51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方案》的通知 |
6月19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55 |
海政办发〔2019〕5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6月24日 |
区卫健委 |
56 |
海政办发〔2019〕5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7月12日 |
区教育局 |
57 |
海政办发〔2019〕56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7月25日 |
区政府办 |
58 |
海政办发〔2019〕57号 |
关于关于印发《海州区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
7月3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59 |
海政办发〔2019〕59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7月31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60 |
海政办发〔2019〕6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创建社区医院省级试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7月15日 |
区卫健委 |
61 |
海政办发〔2019〕62号 |
海州区“迎国庆 靓家园”城乡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
8月30日 |
区城管局 |
62 |
海政办发〔2019〕63号 |
关于2018年度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 |
9月6日 |
区住建局 |
63 |
海政办发〔2019〕64号 |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9月9日 |
区财政局 |
64 |
海政办发〔2019〕65号 |
关于开展2019年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
9月17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65 |
海政办发〔2019〕67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
9月23日 |
区财政局 |
66 |
海政办发〔2019〕70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10月11日 |
区审计局 |
67 |
海政办发〔2019〕73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的通知 |
10月23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68 |
海政办发〔2019〕7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产粮大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 |
10月23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69 |
海政办发〔2019〕7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鼓励农民群众进城入镇居住和新型社区集中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
11月26日 |
区住建局 |
70 |
海政办发〔2019〕76号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州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实施意见》的通知 |
11月26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71 |
海政办发〔2019〕77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
12月4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72 |
海政办发〔2019〕79号 |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
12月9日 |
海州公安分局 |
73 |
海政办发〔2019〕8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12月18日 |
区教育局 |
74 |
海政办发〔2019〕85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12月18日 |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75 |
海政办发〔2019〕86号 |
关于加强全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
12月10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76 |
海政办发〔2019〕88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空宅等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
11月15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77 |
海政办发〔2020〕1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海州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方案 |
1月7日 |
海州公安分局 |
78 |
海政办发〔2020〕2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1月21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79 |
海政办发〔2020〕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防控疫情福企惠民九条的通知 |
2月5日 |
区商务局 |
80 |
海政办发〔2020〕6号 |
海州区政府关于印发海州区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
3月13日 |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81 |
海政办发〔2020〕8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群租房重点地区整治方案》的通知 |
3月23日 |
海州公安分局 |
82 |
海政办发〔2020〕9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 |
3月23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83 |
海政办发〔2020〕1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 |
3月23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84 |
海政办发〔2020〕17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
1月1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85 |
海政办发〔2020〕19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4月30日 |
区卫健委 |
86 |
海政办发〔2020〕20号 |
关于强化用地保障加快推进海州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 |
5月13日 |
区住建局 |
87 |
海政办发〔2020〕21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实施方案 |
5月20日 |
区民政局 |
88 |
海政办发〔2020〕22号 |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工作的通知 |
5月26日 |
区民政局 |
89 |
海政办发〔2020〕23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海州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5月27日 |
区住建局 |
90 |
海政办发〔2020〕24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违法用地整治与从严土地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
6月12日 |
市资源局海州分局 |
91 |
海政办发〔2020〕26号 |
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
6月1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92 |
海政办发〔2020〕27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20年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农机具作业奖补调整方案》的通知 |
6月15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93 |
海政办发〔2020〕29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内陆渔船减船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19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94 |
海政办发〔2020〕30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
6月23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95 |
海政办发〔2020〕31号 |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区中考工作的通知 |
7月8日 |
区教育局 |
96 |
海政办发〔2020〕32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第三方核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6月19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97 |
海政办发〔2020〕36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创建江苏省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20日 |
区卫健委 |
98 |
海政办发〔2020〕43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11月30日 |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99 |
海政办发〔2020〕47号 |
印发《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区政府文件的决定》的通知 |
12月23日 |
区司法局 |
100 |
海政办发〔2020〕48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办法》《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海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的通知 |
12月23日 |
区司法局 |
101 |
海政办发〔2020〕49号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 |
12月25日 |
区人社局 |
102 |
海政办发〔2020〕50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12月30日 |
区财政局 |
103 |
海政办发〔2020〕51号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12月30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104 |
海政办发〔2020〕54号 |
关于印发《海州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12月30日 |
海州生态环境局 |
附件3
区政府文件清理审查表
(一文一表)
文件名称 |
|||||
文号 |
密级 |
原密级 |
|||
密级变更 |
|||||
清理意见 |
废止失效() 继续有效() |
划√ |
|||
继续有效文件 |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 |
||||
主要依据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区政府办公室审查意见 |
分管主任签字 |
||||
区司法局审查意见 |
盖章 |
||||
附件4
XX单位—区政府文件清理意见分类汇总表
(废止失效类)
制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密级 |
成文日期 |
备注:“密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解密后公开、解密后不公开、机密、秘密。
XX单位—区政府文件清理意见分类汇总表
(继续有效类)
制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密级 |
公开属性 |
成文日期 |
备注:1.“密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解密后公开、解密后不公开、机密、秘密;
2.对继续有效类文件,“公开属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
附件5
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废止失效类)
制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密级 |
成文日期 |
备注:“密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解密后公开、解密后不公开、机密、秘密。
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继续有效类)
制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密级 |
公开属性 |
成文日期 |
备注:1.“密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解密后公开、解密后不公开、机密、秘密;
2.对继续有效类文件,“公开属性”栏根据清理意见填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