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3-00239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3〕1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3〕18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行业、领域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为有效防范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一)区文体旅游局履行“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海州公安分局负责“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三)区住建局负责“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四)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二、新兴涉旅行业
(一)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涉农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涉旅领域)和等级旅游民宿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休闲农业(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渔业等)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农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级旅游民宿和休闲农业(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渔业等)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对涉农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级旅游民宿和休闲农业(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渔业等)等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小型游乐设施
(一)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A级旅游景区(城市公园除外)内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二)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商业综合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其中的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公园内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小型游乐设施和移出特种设备目录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企业加强对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平台经济
(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外卖平台安全监管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网约车、网络货运经营等交通运输平台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区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场所、商超加强对自有配送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区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快递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
(一)区工信局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实行承诺公示制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形式,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充(换)电设施,责令加以整改。
(二)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新建工程按规定预留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充(换)电设施安全隐患检查,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三)区应急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依规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四)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企业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
六、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电站
(一)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全区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电站安全工作,督促和指导无物业管理小区及农村居民用房加装太阳能电站安全管理。
(二)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和指导有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内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电站安全管理。
(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电站安全管理。
七、商砼搅拌站
(一)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单位(搅拌站)、城市建设项目附属搅拌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公路、铁路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附属搅拌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水利建设项目附属搅拌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其他建设项目附属搅拌站的安全监管工作由所属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
八、加氢站
(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加氢站的布点规划研究、行业准入及运营安全监管工作。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氢站涉及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电化学储能电站
(一)区发改局牵头负责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管工作。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负责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规划、选址安全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海州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化学储能电池退役管理工作。
(四)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上述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高新区参照执行。
各新兴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范遏制新兴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本通知印发后,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对上述领域职责分工予以明确的,从其规定。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