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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2-0006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2〕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2-05-27 10:29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2〕11号

关于印发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高新区各园区办,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婚俗改革,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事〔2021〕33号)和《关于确定第二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苏民事〔2021〕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目标任务

以满足居民群众对婚姻服务的多样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婚姻登记机关的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婚俗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为重点,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力争用1~2年时间,完善和巩固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在实验时间的第2年,探索形成具有海州特色的婚俗改革新制度、新成果。

三、工作职责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中的作用。整合民政、法院、司法、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引入公益创投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积极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婚恋知识普及、婚姻家庭辅导和离婚调解服务。定期开展以婚姻为主题的矛盾调处和法律援助,多渠道、全方位地推进基层婚俗教育事业,不断提升基层婚姻领域的服务能力。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方便快捷的婚姻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设立中式和西式两个颁证大厅,建设户外颁证基地,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实现颁证工作常态化,建立特邀颁证制度,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道德模范、金婚夫妇等作为特邀颁证员,提升婚姻服务幸福感和仪式感。盐河巷、民主路老街、海州古城等文化旅游地标处,以西游文化、海州传说或爱情故事等系列为主题举办大型主题集体婚礼,在为我区结婚新人节俭办婚提供心仪平台的同时,营造褒扬先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氛围。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俗文化展馆和婚姻文化墙,建设婚姻家庭文化基地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将婚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配合相关部门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

借助新兴媒体加强对婚俗改革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培育文明向上的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最美家庭”,通过社区巡回演讲,举办婚姻文化沙龙等形式载体,向社区居民和适婚青年讲述传授婚姻认识和家庭经营的技巧,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营造全区崇尚婚姻文化氛围推动婚俗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实施计划

根据省民政厅实验时间安排,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工作从2021年12月起至2023年12月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4月)。研究制定全区婚俗改革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对婚俗改革实验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婚俗改革实验工作顺利展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4月—2023年4月)。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受欢迎、富有实效的活动,推动实验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全面完成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工作任务,总结实验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婚俗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有力确保婚俗改革实验工作有序开展。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婚俗改革的总牵头作用,依托婚姻登记、基层政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优势,纵深抓好婚俗改革实验工作的推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分工与任务,确保婚俗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类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营造婚俗改革实验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司法、妇联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强化工作联动,以开展婚姻辅导、集体婚礼和典型示范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实践成果和先进典型,增加优秀婚俗文化服务的供给,使婚俗改革深入人心,在社区群众中营造良好的婚姻文化氛围。

附件: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

海州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长:于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春娟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陈红蕾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沈艳区文明办副主任

徐向其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杨维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婚姻登记处主任

王晓晨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朱建军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琴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晖区总工会副主席

马超团区委副书记

张华区妇联副主席

屠军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副主任

姜长安区法院副院长

吕恒友   浦南镇副镇长

马成军   新坝镇副镇长

吴新荣   锦屏镇副镇长

童  莉   板浦镇副镇长

李  慧   新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锐   浦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忠华   路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健   新南街道人武部部长

陈传龙   新东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永健   新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从洋   宁海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李  娜   朐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加宽   洪门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宁梅   海州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周言友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善明   花果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孙兆锋   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志轩   郁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人辅   高新区海州工业园党委委员

高  亮   高新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玉珍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岗埠分  公司总经理助理

钱海祥   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杨维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区纪委:牵头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专项整治。

3.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宣传报道,设立移风易俗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知识普及、婚俗文化故事和活动,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区教育局:通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相关课程和主题活动,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能力和家庭责任感,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区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提升婚姻颁证员技能水平,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老人等特邀颁证师制度。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和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婚姻文化、幸福大讲堂、婚俗教育等社区学习活动。

6.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民法典》涉及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法规宣讲、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提高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7.区财政局:落实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的一定工作经费。

8.区文体旅游局:结合城区文化旅游资源,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类具有海州特色的婚俗文明行动。

9.区总工会:发动工青妇团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婚俗文明行动,协助区民政局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协助妇联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10.团区委: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交友观,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广泛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乡风宣传活动。

11.区妇联:开展各种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协助开展免费颁证活动、组织集体婚礼,积极组织开展婚恋交友主题活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12.区商业街区发展中心:协助民政部门在民主路打造婚俗风情街。

13.区法院:发挥法院职能,积极开展涉诉婚姻案前调解工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对落实《民法典》、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帮助指导。

14.各镇街、园区、农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挥村(社区)的作用,为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提供专门场所,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倡导将婚俗改革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项内容;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发各村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婚事办理,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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