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5-00019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5〕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5〕7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梳理筛选各单位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将《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各项规定,按计划拟定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跟踪执行效果,向决策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
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四、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动态管理等工作,区司法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合法性审查、审计监督、决策后评估等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部门申请调入或调出目录的决策事项,经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区政府决定。
附件: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
一批)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海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第一批)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海州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激励措施 |
区文体旅局 |
2025年3月 |
2 |
海州区关于鼓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 |
区司法局 |
2025年4月 |
3 |
海州区支持智能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区发改局 |
2025年5月 |
4 |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
区城管局 |
2025年6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