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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4-0012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4〕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4-05-10 15:55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414

 

关于印发海州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中心,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0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为全面统筹加强全区自然资源保护,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持续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助推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创造新经验,树立新标杆,打造新样板。现就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统一职责,聚焦自然资源全要素保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塑造自然资源大执法理念,健全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用矿、用林,稳妥有序加大存量违法整治力度,合力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各级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广大干群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健全区级主责、乡镇负责、村居落实的工作体系,层层传导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正视全要素保障短板与不足,有效破解执法监管宽松软、效能低等问题,助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提质增效,全面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三)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过程监管,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完善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合力,夯实守法用法底线,建立有效考评体系,健全奖惩机制,跟进工作成效。

三、工作目标

一是坚决遏制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新增违法行为立行立改。二是全力整治存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行动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全市领先。三是开展行业创建,突出典型示范,力争在土地执法模范县(区)创建工作中争先进位、取得实绩。

四、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1.区级:设立区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级网格信息员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2.乡镇级:设立乡镇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级网格信息员由各乡镇(街道、农场、园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3.村(居)级:设立村(居)级网格管理员1名,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村(居)级网格信息员由村(社区)副书记或其他村干部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级网格:发挥区级牵头抓总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要求,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区级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职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作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监管体系,同时指导各级网格开展巡查,发现、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新发现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农场、园区)限期整改到位;对确需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对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进行推进落实,并及时沟通汇报工作进度。

2.乡镇级网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确保对每一块耕地都守护到位、正常使用;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律的贯彻落实,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护,选优配强各村居网格管理员并切实发挥节点作用;定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程序报告并告知有权单位处置,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辖区内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进行报告,确保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种植;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项目整改处置,对需要拆除复耕项目,及时制定预案,组织执法力量,稳妥推进实施;协助上级网格管理员和督促指导下级网格管理员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和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涉及自然资源审批、征地补偿相关工作;做好涉及自然资源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乡村两级广大干群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观念意识;协助做好动态巡查、案件查处、文书送达等工作,并督促指导相应站所做好配合工作。

3.村(居)级网格:日常巡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后要及时上报;发现辖区内存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等现象,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报告,确保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种植;配合上级网格管理员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特别是拆除复耕工作的落实,及时化解纠纷;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协助上级或有权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定期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做好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带头模范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级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责任,统筹推进全区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及耕地保护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组成人员职责职能,区级网格管理员、网格信息员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级网格管理员、网格信息员及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切实将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二)落实制度保障,强化动态巡查。建立有效的三级立体动态巡查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巡查台账和报告制度。全面压实责任制,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形成监管合力。各层级及其成员单位可结合各自现行有效的监管机制及做法,充分细化落实各项职责,确保依法履职、尽责免责。

(三)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执法重点,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各级群体需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级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可结合实际及时将工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广大干群监督。

(四)明晰奖惩标准,强化考核应用。将耕地保护考核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整改成效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奖惩具体事项。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划定红线,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违法用地整改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规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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