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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9-0005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19〕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19-05-31 17:33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19〕33号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省、市蓝天环保行动安排,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将我区征收项目地块中围挡建设、防尘网覆盖、购买草种等相关费用纳入征收成本,接受后续征收项目审计。各涉及单位、部门要按照经济、环保、长效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从严把控,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扬尘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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