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6719-5/2019-0005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19〕3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19-05-31 17:33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19〕33号


关于将防尘网购置等费用纳入征收成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省、市蓝天环保行动安排,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将我区征收项目地块中围挡建设、防尘网覆盖、购买草种等相关费用纳入征收成本,接受后续征收项目审计。各涉及单位、部门要按照经济、环保、长效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从严把控,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扬尘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7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