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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19-05-31 访问量:

《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5月20日,区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海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2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7〕9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区委、区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以巩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为契机,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中医药文化为引领,以传承创新为主线,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实施目标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2019年版)的要求,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力争在2020年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指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确定6项主要指标包括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中医医疗服务、基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五、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施分哪几步?

(一)发动宣传、筹备阶段(2019年5月15日-6月30日)

1.对照国家指标体系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2.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1.各单位对照《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2.加强各级、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月1日-3月31日)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照评审标准及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

2.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评审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各项创建要求。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前)

申请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评审,并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验收。

六、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如何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创建的统筹、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将中医药特色基层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投资计划。

区财政局: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

区人社局:研究、制定并落实符合我区实际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在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体现向中医药人员倾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中药制剂研制,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中药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流通、使用劣质中药药材、药品。

区卫健委: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方案,制定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中医药特色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基层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

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负责将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建立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网络。协助区卫健委开展面向全区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参加中医药专家开展的中医药保健讲座和咨询、做好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七、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海州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督查指导,提升创建实效。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创建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法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