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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1-00017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0-05-15 15:30 阅读次数:


关于《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

的政策解读


2020年3月23日,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海政办发〔2020〕10号)。现就文件精神进行以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最后一年,水环境质量的考核是重中之重,完成8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为62.5%(新村桥、临洪闸、善后河闸、沭南闸、蔷薇河地涵5个断面必须全部达到类水以上),其中淮沭新河与鲁兰河等水系在区外涉及东海,区内涉及多家属地,通过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经研究,编制出台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试行办法》,旨在通过完善奖补措施,实现以考核促目标完成,实现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具体包含哪些奖补内容?

1. 区政府授权职能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对每个排口外侧即排口与河流交汇处进行常规监测,当月监测数达到排放河流考核要求水质的,奖励额为保证金的50%;劣于排放河流断面水质标准一个等级扣减额为保证金的10%,低两个等级扣减额为保证金的30%;出现劣V类,一次性扣完。凡是经过区同意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检测达到尾水排放一级A标准的,免于扣罚。以此促使污水或尾水排放至低考核要求低的河道,如浦南镇可将污水及尾水排放至乌龙河,尽量不排至鲁兰河,禁止排放至蔷薇河。

2. 奖补资金采取先考核后按季度进行奖补的原则,保证金(除岗埠农场外其他镇街、工业园不需缴纳)按相关镇街、工业园、岗埠农场所在国省考断面控制单元河道的排口数量进行计算。相关镇街、工业园、岗埠农场扣除的保证金由区按1:1配套统筹用于全区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3. 凡是不按调度私自向鲁兰河、蔷薇河排放污水的,一律扣除保证金。

三、如何执行考核?

1.以蔷薇河流域为考核示范流域,包括沭新河控制单元、蔷薇河控制单元、通榆河控制单元、鲁兰河控制单元。考核点位以蔷薇河流域相关镇街、工业园、岗埠农场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流的排口为监测点.

2. 对当月水质不达标的,由区政府对属地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长期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连续三个月以上水质不达标的,将对有关领导及责任人实施问责。对部门断面考核工作将依据部门承担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3. 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数据监测和应急监测的具体实施工作、每月按时公布监测情况、组织季度汇总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对外公布。

四、政策何时生效?

该政策自202041日起开始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海州区蔷薇河流域生态补偿 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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