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1-04-30 访问量:
2021年4月12日,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海政办发〔2021〕10号)。现就文件精神进行以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哪些资金?
本办法所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是指包括中央及省市区补助资金、政府债券、银行贷款资金及配比资本金,其中银行贷款资金及配比资本金由瀛洲集团(下属子公司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洲城市发展公司)筹措。所有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一纳入专项管理。
三、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改政策?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00年底前建成的公用设施落后、破损严重、使用功能不全、环境较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居住小区或者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小区,其认定标准应符合《海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四、《管理办法》何时生效?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