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19-07-08 访问量:
海政办发〔2019〕51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岗埠农场,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需要成立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依据《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人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打造成政策咨询窗口、感情联络纽带、信息沟通渠道、帮扶援助平台,分层级履行好职责,服务好退役军人,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巩固和发展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任务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要承担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
(一)建立服务机构
区、镇街、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全覆盖”和“五有”要求,在时限内建立好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区级服务机构牌子名称为:海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级服务机构牌子名称为:XX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级服务机构牌子名称为:XX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少于30人的行政村(社区),可以不单独建立服务站,但要明确专人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牌子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牌子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下发。
(二)明确服务机构标准
1.确定服务机构编制。区级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事业编),同时指导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各镇街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的人员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选配高素质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原则上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2.配备专项工作经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区级财政保障;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纳入相应镇街财政年度预算,由各镇街财政保障;各村(社区)工作经费由村(社区)保障。
3.配备专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规划建设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并设信访接待室;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专门办公和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立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可专门设立场所,或与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等合署办公。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办公设备;并连通退役军人信息化网络;配备资料柜、档案柜等办公家具;应具备紧急医疗救助、饮水供应等便民服务保障措施;应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保障公务用车。
4.制定专项工作制度。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机构要做到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上墙,有宣传资料供取阅,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服务。
(三)明确服务机构职责
县区级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主要职责: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本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制订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二)建立服务机构。按照服务机构的“五有”标准,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机构,落实人员上岗,完善内部设施设置,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三)制定服务制度。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关于退役军人精神激励、优待、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联合会商方面的服务制度。
(四)考评验收。全区要建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机构,届时区政府将对各级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开展考评验收。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建立工作组织,凝聚共识,主动作为,严格履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赋予的职责,协调联动,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重点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两大保障。各单位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选配高素质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优秀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从事相关工作。各镇街可结合实际,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等方式解决力量不足问题。区政府、各镇街要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顺利开展。
(三)全面普查,建立台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指导镇街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对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采集信息,一人一档,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按村(社区)分片、统一编号归档,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更新等制度,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工作、生活和需求情况,为及时精准给予退役军人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