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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用地保障加快推进海州区农民 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0-05-15 访问量:

海政办发〔202020

关于强化用地保障加快推进海州区农民

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连发〔201829号)精神,强化用地保障,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提供有力支撑,现通知如下:

一是保障用地发展空间。对暂时无法准确定位且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民生保障等项目,可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二是专项安排用地计划。根据“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优先保障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保障农村建房用地。单列比例不低于5%的土地利用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是统筹利用各类计划。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统筹保障用地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优先用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鼓励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为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做好保障,单列比例不低于5%的土地利用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请各主体单位及时上报项目用地需求及用地申请。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3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