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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困难减免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2-09-08 10:46 阅读次数:

房产税困难减免实施细则

具体政策:个别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临时性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一、申报条件

纳税确有困难。

二、适用时限

房产税困难减免按年核准。认为自身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规定期限内提出减免申请。

三、申报方式

纸质申请:房产所在地财政局。

四、申报材料

县(区)房产税困难减免申请表。

五、政策咨询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电话:0518-8599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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