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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19-0021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安〔2019〕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三区两城”建设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重大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4-03 00:00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岗埠农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43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区两城建设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重大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是指导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理论武器,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宣讲提纲,到基层、到企业宣讲,掀起新一轮学习热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

2.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按照《中共海州区委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1842号)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相关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级部门绩效量化考核中的权重,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共同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水平再上台阶。(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机制体制,狠抓责任体系建设

3.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中施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记录本》。区、镇(街道、工业园区)两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4.健全安委会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督查、指导作用,通过对事故查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工作约谈、情况通报、巡查督导等方式方法,督促地方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努力探索行业主抓、区安委会统筹协调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细化明确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机构改革,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区编制部门在部门三定职责规定中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责,修订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各级安委会下设的专委会组成,建立专委会月度工作通报、季度履职报告、半年工作点评、年度述职考评制度,有效调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常态化运行。(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专委办、区委编办等相关部门)

6.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红名单制度,对被纳入诚信红名单企业,合理降低执法检查频次;对纳入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威慑。(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制度化建立、持续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绩效优秀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人员记功嘉奖、表彰奖励措施,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局)

8.强化安全生产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和《海州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区域内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不力、重大风险隐患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发放安全生产警示函,并在目标考核中着重体现。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

三、构建防控体系,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9.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总结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先行先试经验做法,在全区所有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核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合并运行双促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0.继续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对照责任分工、序时进度、目标任务,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完善覆盖涉及危化品行业和涉及危化品重点企业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加大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力度,全面实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大力推进二道门智能化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

1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桥梁、急弯陡坡、临水路段、公路交叉路口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海州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零散、临时、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基建施工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以防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开展高危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深基坑、高陡边坡、升降设备等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严查违规建设、违规施工、非法转包分包、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13.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和禁放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保持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抓好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严格零售许可证发放管理,零售店布局总量控制,严禁上宅下店前店后院、集中连片销售经营现象,严禁零售点购买销售非法违法产品。根据《连云港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完成禁放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海州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4.加强消防安全整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电动自行车、电气等突出问题,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森林火灾防灭的组织、协调、指导能力。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消防大数据建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大队、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15.加强非煤矿山等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大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城市运行安全体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8.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农机、教育、旅游、水利、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

19.强化重点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和第二届江苏发展大会暨全球苏商大会等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执法,持续高压打非治违

20.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部门要以精准执法年活动为主线,突出精准专项两个重点,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深度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切实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现象,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

21.创新执法检查方法。推行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实施委托执法、联合执法试点,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开展执法监督回头看专项检查,对执法效果进行评估。实施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运用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系统,实现一线执法检查和后方技术支持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

22.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

23.统筹推进全区执法工作协调发展。按进度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加强事故分析和预测预警,定期进行通报。对执法检查力量薄弱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精准帮扶,继续开展专题培训、联合执法、案件会办等活动,推进全区执法检查工作平衡、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

五、坚持创新驱动,推进安全改革发展

24.深化一查三督行动。巩固既有成果,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深化推进一查三督工作法,强化安全责任追溯,施行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警示函、督办函、执法文书等形式,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加大宣传,以新成效打造海州安全监管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5.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破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全面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作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26.构建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格局。统筹优化社会宣传教育资源,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关注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度,落实事故相关人员强制性教育培训。加强对镇、街道、工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增强培训实效,确保须持证上岗人员持证率100%、员工培训率100%(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7.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调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做好应急值守,加强全区高危企业风险防控预警,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整合全区应急救援资源,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补充。建立应急信息物资平台和调拨制度,探索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融合共用机制,依托专业消防队伍的组织保障能力和特有装备,培育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突击能力强、地域分布合理、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队伍,广泛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

28.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手段,继续在相关行业企业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应用工作,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海州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

29.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规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能征善战队伍

30.加强基层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597号)和《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编办〔201710号)的要求,充实监管执法人员,强化镇、街道、工业园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效能,提升基层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31.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充实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面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轮训,举办执法技能竞赛,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加快学习研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的新知识新技术,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行政执法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

3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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