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5/2021-00004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群租房 重点地区整治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0〕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群租房 重点地区整治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0〕8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群租房
重点地区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岗埠农场,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群租房重点地区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海州区群租房重点地区整治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海州区实际,决定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群租房重点地区新东街道糖兴巷、海州工业园许庄村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整治相结合,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护航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二、工作目标
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或承租人达10人以上的房屋。重点区域是指群租房较为集中,各类安全隐患突出,难以整治的地区。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摸清重点地区群租房出租人、承租人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并通过联合整、专项整、分类整等举措,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实现“四个确保”。
(一)确保租住情况清仓见底。全面摸排群租房和居住人员情况,及时发现登记一批群租房,注销一批停租房屋,采集承租人、出租人基本信息,列管一批重点人员。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纳入重点人员列管率达100%。
(二)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及时摸排掌握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并依据隐患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单位逐一落实整顿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顿率达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事故。
(三)确保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各部门各司其职,处罚一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群租房出租人,查处一批涉及群租房违规违法行为,查获一批藏身在群租房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确保安全管理秩序得到全面规范,租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确保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在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建立健全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
三、整治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整体推动”的工作原则,按照问题清单化、整改项目化、责任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全力整治前期在新东街道糖兴巷、海州工业园许庄村排查发现的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室内充电、消防设施不健全、私自更改房屋结构、私搭乱建等各类安全隐患。
新东街道、海州工业园作为重点地区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统筹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充分整合有关部门设立在基层的办事机构以及各类协管员、网格员、信息员等辅助力量,组织实施群租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公安、消防、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供电等职能单位既要各司其责,依据各自的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也要整体联动,互通信息,适时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联合行动,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项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必须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一)整治电动车违规充电。加强室外公用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和室内充电房间安防设施配备,以防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室外公用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由新东街道和海州工业园牵头负责,提供资金和人员保障,确定充电桩安装位置、安装单位,架建公用车棚,雇佣专人看管。消防、供电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整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室内充电房间安防设施配备由相关出租人自行购买安装(包括:烟感器、喷淋、漏电保护装置、防毒面具以及相关管道)。消防、电力、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对于出租人不配合、不整治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整治电线私拉乱接。由属地街道、园区、供电、消防、公安派出所及群租房出租人开展联整联治,其中屋外电线私拉乱接由供电部门牵头整治,属地街道、园区及公安派出所配合,严整“三线”搭挂,线路杂乱等现象。房内电线私拉乱接由出租人自行整治,理顺线路、禁止“飞线”,消除用电隐患,属地街道、园区、供电、消防、公安派出所要高频开展联合检查,按照标准逐家逐户进行清理,及时指出不足,告知出租人整改标准及方式方法,对于出租人不配合、不按标准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整治消防设施不健全。公共区域消防设施建设和配备由属地街道、园区牵头负责,提供资金和人员保障,建立微型消防站,购买微型消防车。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门培训,明确告知专职人员(属地街道、园区确定人员)及群众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群租房内消防设施由出租人按标准自行配备、增补,消防部门要向出租人提供消防设施配备标准,属地街道、园区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出租人及时购买配备消防设施,不配合、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整治违规私搭乱盖。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房屋进行认定和处罚;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对群租房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租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群租房涉及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属地街道、园区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检查处罚工作,确保工作推动联合化、工作质效显著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市区对群租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多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明确提出隐患排查“零遗漏”、隐患整治“零容忍”的工作要求。新东街道、海州工业园及相关职能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动上积极投入、主动作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全面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细化工作措施。新东街道、海州工业园及相关职能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细化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做好重点地区隐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确保工作开展有力有序;要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打击相结合,在做好宣传法律法规、告知整治标准、发动群众自治的同时,严打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防严控、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情报联通、问题联查、隐患联治、执法联合的工作制度,每周召开1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总结一周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因失职失察发生重大安全案件事故的,将坚决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