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0012/2023-00029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农〔2023〕6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范围外的森林资源开展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高新区各园区办,岗埠农场、云台农场: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办资〔2023〕6号)、《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连自然资发〔2023〕219号),全省开展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长制督查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双碳”战略实施的有力支撑。区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扛起组织实施本辖区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保障措施,要及时组建调查监测专业队伍,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各镇街、农场、园区应积极配合区级林业部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成果质量,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2023年综合监测各项任务。
附件: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
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3〕34 号)、《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办资〔2023〕6号)、《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连自然资发〔2023〕219号),明确我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目标任务等有关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新时期林业资源高质量保护发展需求入手,以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现地样地调查与遥感图斑监测为基础手段,结合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及各类资源增减变化档案资料,协同做好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重点公益林监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等常态化任务,强化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掌握林草湿资源年度变化情况,更新林草湿资源“图数库”,为科学开展林业资源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科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为林长制督查考核、智慧林业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在省、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框架内,统筹开展全区森林资源定期调查工作,查清森林资源基准底数,为年度综合监测工作提供本底。重点聚焦林地内的小班优化更新,林地外的森林资源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森林资源定期调查
严格按照《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32/T 2168-2012)等相关技术规定,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接续推进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工作,同时采用遥感判读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档案资料,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范围外的森林资源开展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全面查清全区范围内各类森林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和保护利用情况,形成全区森林资源数据库。
1.小班区划。以收集归整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为依据,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底图,以省级统一下发的森林资源预区划图斑为参考,对林地范围外有森林资源覆盖的小班进行区划勾绘,确保小班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有关区划要求。
2.属性调查。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对各类森林资源覆盖小班的植被覆盖类型、优势树种(组)、起源、年龄、树种组成、龄组、乔木郁闭度/灌木覆盖度、灾害等级、灾害类型、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每公顷株数、每公顷蓄积、蓄积量、森林类别、事权等级、林种、保护等级、林木所有权属和林木使用权属等主要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因子、林分因子进行实地调查并记录填报。
(二)图斑监测
以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为基础,结合收集的年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用地、林木采伐、生态保护修复、林业灾害损失等业务管理资料,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包括变化图斑验证核实、图斑补充区划和相关属性因子完善并更新林草湿资源底图,依据相关批准文件变更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获取2023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数据。
(三)国家布设样地调查
由省级统一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国家布设的森林、草地、湿地样地调查工作,包括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省级森林、湿地资源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四)数据库建设
在完善森林小班区划、属性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基础上,完成海州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并纳入江苏智慧林业平台。
(五)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全区和各镇街、农场(园区)的森林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全区成果报告。
三、组织分工
按照“市级统一领导、区级统筹负责落实、技术单位协助、镇街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和开展。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监测具体实施并对本辖区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
(一)区级成立领导小组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成立区级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徐 卿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成员
成员:李凤凤 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技术指导站副站长
孙晓兵 区农业农村局森防站站长
戚长宽 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技术指导站科员
刘国华 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技术指导站科员
夏佳睿 区农业农村局森防站科员
区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综合监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区级监测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承担区级工作统筹、组建专业调查监测队伍、工作自查、汇总统计、成果编制和上报等工作。
(二)镇街林业主管部门
镇街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区林业部门及技术协助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综合监测工作, 对监测小班属性信息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底前)
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技术要求;5月30日前落实工作经费,组建调查监测专业队伍,按规定上报实施方案和队伍组建情况,做好基础资料准备等工作;组织参加省、市级技术培训。
(二)调查监测阶段(2023年9月底前)
1.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推进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检查汇总工作,全面开展林地范围外森林资源内业区划和外业调查。6月底前,开展并完成林地范围外小班内业区划,完成林地范围内小班优化更新检查修正工作;7月—9月,开展林地范围外小班属性调查,同步开展质量自查工作。
2.图斑监测。8月底前,收集年度造林、用地、采伐、生态保护修复、灾害损失等档案资料并上图;9月底前,根据前期收集的各类资源增减变化档案资料,结合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开展核实举证、图斑补充和底图更新;做好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衔接;同步开展质量自查工作。
(三)汇总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1.森林资源定期调查。10月上旬,开展并完成成果集中审核汇总,区级上报验收检查合格后的成果;10月底前,市级审核上报全市检查验收后成果;11月底前,省级开展并完成数据汇总、统计出数;12月底前,省级开展并完成相关成果产出等。
2.图斑监测。10月上旬,区级上报检查验收合格后的成果;10月底前,市级汇总并上报检查验收合格后的成果,开展市级数据审核汇总、成果产出、市级报告编制,并将市级成果上报省林业局。
五、质量管理
镇街林业部门对监测小班属性信息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区林业部门对本辖区监测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以全程把控、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严肃追责为原则,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执行覆盖准备工作、定期调查、图斑监测、内业统计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机制,注重措施落实,实施跟踪监督,前一个工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确保综合监测成果质量。
(一)森林资源定期调查
1.小班区划。开展小班区划勾绘成果内业100%全查,并须标定每个问题点和填写检查整改登记表。
2.属性调查。技术协助单位对每一个小班外业和内业100%全面检查;镇、区级林业部门对每一个小班外业和内业100%全面质量检查;市级质量抽查抽取不低于调查工作量的6%进行外业检查(其中有蓄积的小班占检查数的70%),内业100%全查;省级质量抽查抽取不低于调查工作量的3%进行外业检查(其中30%与市级检查重叠,有蓄积的小班占检查数的70%),内业100%全查。
小班区划和属性调查的检查要严格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有关质量要求,有森林资源覆盖的小班边界应与影像吻合,主要林分因子特别是植被覆盖类型、小班面积、树种组成、平均树高、平均胸径、平均年龄、乔木郁闭度/灌木覆盖度、每亩断面积、每公顷株数和每公顷蓄积等要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各类保护管理因子要与档案资料一致;小班图形的空间拓扑关系、面积求算、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图斑和属性数据的关联性等符合质量要求。
(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
严格按照《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六、工作成果
综合监测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和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等,以及调查监测资料数据库和调查相关表格等电子文档。
(二)实地举证成果。通过现地核实拍照、无人机拍照、亚米级卫片、 档案资料等方式形成的举证成果。
(三)统计表。按县(区)、乡(镇)统计的各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统计表、各类森林草地湿地面积或蓄积统计表及各类分项统计表等。
(四)图件成果材料。包括以乡镇为单位编制的林相图,以区级为单位的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分类区划图和专题图等。
(五)成果报告。包括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成果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海州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全面负责工作组织和管理。区林业部门是综合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树牢“本位”意识,做到全程参与,避免“一包了之”,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区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要求,综合监测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省级承担国家布设样地调查和森林资源预区划工作经费支出,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沟通汇报,积极申请经费支持,规范资金支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农场(园区)要积极配合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三)质量保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统一”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扎实做好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衔接工作,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的图斑,须组织全面核实举证,可采用现地核实拍照、无人机拍照 、亚米级卫片、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举证。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对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条线,变化图斑及核实举证成果经县(区)级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逐级联合上报,两部门审核意见一致的,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图斑,省林业局在认定正确无误且经国家林草局直属院审核后,将变化图斑与举证材料单独上报国家林草局。
(四)统筹推进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与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统筹开展,要如实全面反映已依法依规审核审批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出、 调入变化情况,并将相关批准文件与变化图斑上传平台或单独上报。严禁擅自调整公益林范围、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权属、森林起源等重要保护管理因子。
(五)严明工作纪律
各级林业部门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严守纪律,规范开展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严”的主基调,夯实廉政思想根基,保持拒腐高压态势,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及其他各方面的监督,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严禁私用或泄露,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严格执行新阶段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