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70012/2024-00005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农〔2023〕1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万元镇街本次下达金额补助村数纳入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建设项目新坝镇301新坝镇王付村稻米加工厂板浦镇301板浦镇尤庄村水果保鲜库合计602
时 效 有效

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4-03-05 09:11 阅读次数:

新坝镇、板浦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1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14号)、《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3〕28号),现将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及全过程监管,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附件: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方案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镇街

本次下达金额

补助村数

纳入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

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

建设项目

新坝镇

30

1

新坝镇王付村

稻米加工厂

板浦镇

30

1

板浦镇尤庄村

水果保鲜库

合计

60

2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