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0012/2023-00023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做好海州区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考核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农〔2023〕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度海州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工作任务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海州区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镇(街)、工业园、农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考核指标。2023年全市力争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突破70%。完成市下达的考核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求我们必须迎难而上、分秒必争,开拓创新,才能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一、正确理解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考核要求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指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的比重及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发展水平。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以及部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发展水平指获证绿色食品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主体)的个数,以镇街为单位,养殖业绿色食品每发展1家企业,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5个百分点;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每发展1家,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5个百分点。
二、申请人申请规模要求
(一)种植业。露地蔬菜最小申报规模应在200亩(含)以上,设施蔬菜最小申报规模应在100亩(含)以上;水果最小申报规模应在200亩(含)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内集群化发展的申报主体,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养殖业。肉牛年出栏量或奶牛年存栏量达到5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量达到20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量达到2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量或蛋禽年存栏量达到10000只以上;鱼、虾等水产品湖泊水库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养殖池塘面积达到200亩以上。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根据新的考核指标要求,我区已获得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2个(岗埠农场和云台农场)、省基地9个、绿色食品48个,下一步工作是要在现有发展水平有基础上,稳住已有企业和产品不脱证,并在发展短板上求突破,全区在精深加工、养殖业绿色食品发展方面存在短板,至今没有一家企业获得这两方面的绿色食品认证。若获绿色食品养殖业每发展1家企业,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全区不超过3家,能取得附加分满分5百分点。农产品精深加工每发展1家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全区不超过5个家,能取得附加分满分5百分点。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督查
各镇街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同时,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我区重点鼓励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绿色食品的发展,在市区对镇街乡村振兴考核中,对文件中确保要完成的指标,完成任务的镇街每通过养殖业绿色食品1家,在省加分的基础上加2个百分点,没完成任务的镇街每少通过养殖业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企业1家,在省加分基础上减去2个百分点。
附件:2023年度海州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工作任务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
2023年度海州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工作任务
序号 |
镇街 |
绿色食品续展率 (%) |
新申报绿色食品企业数量(家) |
新申报有机食品企业数量(家) |
新申报绿色食品深加工企业数量(家) |
确保完成指标 |
|
通过种植业(养殖业)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企业数量(家) |
新增建设期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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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板浦镇 |
90 |
1 |
1 |
|||
2 |
新坝镇 |
90 |
3 |
1 |
0.46 |
||
3 |
锦屏镇 |
90 |
|||||
4 |
浦南镇 |
90 |
3 |
||||
5 |
宁海街道 |
90 |
1 |
||||
6 |
花果山街道 |
2 |
|||||
7 |
云台农场 |
90 |
1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