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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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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等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连云港市仙美境体育舞蹈培训中心、连云港市天天向上教育培训中心和连云港市海州区悦尔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许可的申请。根据申报的材料,经审核,决定依法注销上述三所校外培训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其办学资质不再具有合法效力。
特此公告!
海州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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