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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发放流程的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1-29 16:26 阅读次数:

为坚决防范和纠正2020年国家耕地轮作休耕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违规申报冒领、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发放不及时、未按规定形式发放、未按规定程序公示公告等各类问题,现将国家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入区财政,再由区财政拨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

二、确定补助对象

大豆种植1亩以上的农户和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确定补助标准

补贴计发以当年大豆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发放标准最高为150元/亩。

四、补助资金公示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对种植面积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五、补助资金兑付

区农业农村局对公示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财政所,乡镇(街道)财政所将相关数据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卡中。


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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