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一2023年10月10日
公示方式: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lyg/)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ghz.gov.cn/)
公示单位: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联系(监督)电话:0518-8541573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
0518-8541099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办)
为科学引导连云港市凤凰山南片区建设发展,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凤凰山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编制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凰山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项目区位
规划区位于海州区凤凰山南侧,规划范围东至长深高速,西至瀛洲路,南至烧香河,北至九岭路,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79平方公里。
二、主要规划内容
1、功能定位:凤凰于飞宜居处·南城祈福休闲地一一以南城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为特色,集历史文化体验、生态休闲服务、品质生活功能于一体的宜居宜游生活社区。
2、用地布局: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180.4公顷,主要包括居住用地55.72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3.9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8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9.89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6.4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45.08公顷、留白用地2.53公顷、特殊用地0.87公顷、水域1.97公顷。
三、编制单位
该规划由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资质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21110006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