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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海州区文化产业(事业)发展和重点文艺创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公示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5-09-18 22:50 阅读次数: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产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宣发〔2021〕24号)和《连云港市海州区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的通知》(海委宣发〔2021〕25号)相关要求,经前期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并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统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审、实地考察、综合会商等流程,拟对9个文化产业项目、9个文化事业项目和8个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予以资助,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与中共海州区委宣传部文化科联系。

电话:0518-81060910。


中共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宣传部

2025年9月18日

QQ截图2025091822425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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