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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18:18 阅读次数:

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我区现将《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5〕49号)450万元予以公示,用于新坝镇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00万元,新坝镇樊庄村标准厂房光伏发电项目50万元,板浦镇小浦村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50万元,板浦镇周圩村屋顶光伏及村组道路建设项目50万元。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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